(维权网信息员雷鸣报道)2月16日,上海维权人士焦东海医生(以下简称焦医生)决定给黄浦区区委书记写信反映黄浦区卫生局行政不作为。多年来对下列3问题不作出书面答复。
一.为什么不依法对李卫平死亡案纠错?
二.为什么不依法对张荣才死亡案纠错?
三.为什么还抱住非法的错误的复查复核结论不放?
一审法院已经判了,上海香山中医医院赔钱了。在中级法院审判此案时,香山医院中医医院主动要求增加赔偿金,而焦医生坚决要求纠错,黄浦区卫生局至今不作出书面答复。
2006年,焦医生给韩正写信,2006年5月30日上海市信访办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将信转到了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卫生局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二条之规定“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信转到黄浦区卫生局,黄浦区卫生局不予理睬。
焦医生给当时负责医疗的杨晓度写信,信被转给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卫生局根据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二条之规定把焦医生的信转到黄浦区卫生局处理,黄浦区卫生局置之不理。
焦医生给陈良宇写信,信被转给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卫生局回复: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二条之规定“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转请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卢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没有下文。焦医生又给韩正写信,信又被转给上海市卫生局······如此打太极拳式地信访大转盘转到了黄浦区卫生局。当年来,信在黄浦区卫生局石沉海底,至今不给书面答复。
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 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的除外。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的儿子李卫平(原公安部干部)及新四军后代张荣才被冤死已分别11年和7年。
焦医生一直在为冤死的李卫平和张荣才讨说法,11年来,焦医生写了300余封信,要求纠错。黄浦区卫生局不肯对焦医生提出的3个问题作出书面答复,已构成渎职,侵犯了信访人的合法权利。
焦医生电话:1380180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