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3日星期四

福建冤民林炳兴等人“寻衅滋事案”将在北京宣判




(维权网信息员齐迹报道)福建冤民林炳兴等十余人,因在福建当地多年求诉无门之下,前往北京上访仍看不到解决问题的希望,于2013625日到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喊冤,当场被警方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其中的13人在被羁押30天后被强制取保候审,林炳兴、刘建新、林依妹、蒋碧秀随后被以同样的罪名逮捕,羁押在朝阳区看守所。

4人在被羁押5个月后,于20131213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温榆河法庭受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两个月后,林炳兴等人寻衅滋事一案将在朝阳区法庭楼梓庄法庭开庭宣判。

据辩护代理人纪斯尊在电话中说,已接到法院的通知,林炳兴等人的宣判将在2014214日上午845分在楼梓庄法庭宣判。纪斯尊先生认为,冤民被逼告“洋状”的行为根本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特征,很明显警方在践踏法律。对于宣判的结果,纪先生表示,如不出意外,应该是羁押期限即为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