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阳报道)2014年3月23日,苏州公民胡诚妻子朱言琴收到落款为“常熟市公安局”的一个短信,短信内容为:你丈夫胡诚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于2014年3月23日,被传唤至常熟市公安局接受讯问,特此通知。
随后,又收到同样落款的短信通知称:你丈夫胡诚向被传唤至常熟市公安局碧溪派出所,因你丈夫胡诚自称患有高血压并长期服药,你丈夫请你送其平时服用的三种药片(圆形和菱形等)至碧溪派出所内。特此通知。
胡诚被传唤23小时后获释,据获释后胡诚说:传唤他时,他和朋友一起在常熟白卯的野外河边钓鱼,来了一个着装警察,两个辅警和四五个便衣,传唤的理由是“扰乱公共秩序”,但没有具体说扰乱了那里的公共秩序,没有具体的事件支持。
在派出所里,总共做过三份笔录,但做笔录的时间加起来才半个小时不到,也就是主要是为了控制胡诚的自由行动。询问内容是:“你是否最近去过北京”因这个问题之前已经做过回答,故胡诚拒绝重复回答,三份笔录没有其他新的询问内容,故胡诚认为:“因为24日顾义民开庭,他们不想让我参加,同时也不想让我接待顾义民律师”。胡诚表示:将依法追究警方滥用职权的责任。
据苏州公民分析:胡诚被抓时,正在湖边钓鱼,具体被抓原因不清楚,当时,警方出示传唤证传唤理由是“扰乱公共秩序”,但在询问的时候,却没有提供具体扰乱事件支持,也就是说,如果胡诚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成立,只有因为湖边钓鱼的行为是扰乱公共秩序,显然警方涉嫌程序违法,滥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