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杨桂香涉嫌“诬告”罪一案一审在在洪江市法院开庭审理,2014年1月3日洪江市法院秘密宣判,判处杨桂香有期徒刑一年。杨桂香不服洪江市法院判决,当庭上诉于怀化市中级法院。
据了解,杨桂香一审辩护律师为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纲权,二审杨桂香仍请马纲权为其辩护。
2013年10月31日,人在广州的托口镇新塘村移民维权人士张承志房屋被洪江市移民局非法强拆,此后张承志向怀化市移民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洪江市移民局撤销其作出的强拆决定,但怀化市移民局不予支持,张承志遂于2013年12月6日向洪江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张承志本欲聘请罗茜为自己的代理人,谁知罗茜在去洪江托口的途中就被洪江国保拦截,并强行送到武冈市。
这次怀化中院与洪江市法院在同一天对两托口库区移民维权人士的案件同时开庭,明显可以看出是怀化市政法系统的统一布置,而且放在中共两会期间,也为自己随时抓人准备好了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