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该案九名辩护律师与李琼审判长沟通,李琼答复,该案分案审理,卷宗不能复制,律师要求查阅经当事人认可的笔录,并表示现在不合适开庭,反对涉嫌共同犯罪的各上诉人分案审理。下午庭前会议,徐忠律师和准备一起审理的上诉人阳辉的辩护律师付永刚又一次提出上述问题。付律师同时提出没有收到开庭通知,仅收到庭前会议通知,程序不合法。但娄底中院要求必须开庭。3月20日 晚,徐忠律师前往娄底中院查阅庭审卷宗,仅一个小时,就被要求离开该院。3月21日早8点,徐忠律师又赶到该院查阅卷宗,在阅卷过程中,被要求开庭。徐忠律师告知法庭,委托人刘武亲属要求律师阅卷后才能开庭,没有阅完卷宗,不允许徐律师出庭。结果徐忠律师被赶出法院。
3月22日上午,徐忠等众律师在娄底中院蒙眼抗议娄底中院让律师“盲辩” 。
律师们表示,娄底中院不允许律师复制卷宗,了解分析案情。没有依法通知律师开庭时间;将共同犯罪案件强行拆解成多案审理,将导致众多证据难以调查核实。严重侵犯上诉人获得辩护的权利以及律师执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