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杜志英说:“我于3月6日接法院通知去西青法院取答辩状,到法院经与法官联系让到二楼法官通道取答辩状,在安检处不让带手机故又联系法官把答辩状送到一楼,后来了一位小女孩,我把安检不让带手机的行为提出抗议并要求记录在案,女孩以没有纸为由不給记录,我当时为了取证在安检门外给负责安检的法警拍照,法警欲抢手机,我打110报警,后来了两个警察,我问他要警察证他没作声,将我与王学爱带到安检规定牌前说不能带手机,我说你规定的是不能带手机进入审判庭而我是在安检门外拍照,没有违反你的规定,当他们辩论不过我的时候,来了一位领导模样的人大声喊把他的手机抢过来,随后五六个法警上来强行将我的手机抢走,并将我和王学爱强行推拉到法院大门外并限制我们二人进法院。”
“110警察到法院我们要求调取法院的录音、录像110警说不是他们的职权范围,拒绝调取录音、录像。”
“因为我们在法院大门外没法作笔录就跟110警察到镇西派出所作笔录到凌晨3点才从派出所出来,手机到现在也没还回来,警察让我们自己到法院去取。”
法院不许带手机进入,是天津法院的创举。据天津维权人士说:“天津许多区法院,均规定不许带手机进入法院,然而,在群众递交诉状,特别是行政诉讼状的时候,立案庭既不给收据,又不立不裁,甚至,当事人用特快专递给法院邮寄,法院也拒收诉状,导致很多人被阻挡在法律救济途径之外,为了取得证据,维权人士希望用手机摄像固定证据,然而,法院却以种种理由,限制打击带手机进入法院,这个在天津,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