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阳报道) 2014年4月5日,湖南长沙被拆迁户王喜灏被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拘留39天后,由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走出了监狱大门。
据王喜灏的亲人向本网信息员说:2014年2月26日,王喜灏刚刚从自己家里走出,就被一伙自称是警察的人绑架后直接送往看守所刑事拘留,这些人当时没出具任何文书,也没有出示身份证件。在拘留期间,在没有王喜灏家人在场的情况下,将王喜灏家里,店里的存放在三处的电子设备,电脑,u盘和法律文书收走,也没有出具任何查扣清单。王喜灏出狱后发现,家里的电脑,高档摄像机,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全部丢失,价值十多万元。具体丢失什么还需要进一步核实。
据王喜灏说:在看守所里,警方先后对她进行过5~6次提讯,主要问的是她家老人在法院门口抗议的情况,与她根本没有关系。另外,春节她去北京拜年,也被当局试图用于作为控罪的理由,但检察院没有采信。
王喜灏说:她是2月26日被拘留的,而公安机关一直没有给检察院报批,直到33天后,才向检察院递交材料,被否决后,在关押他39天后,于4月5日中午12点左右,释放。
释放时,还要他签取保候审的材料,被王喜灏拒绝。王喜灏说:我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情况,被你们无端拘留了39天,会对你们展开控告。
据王喜灏介绍:抓捕他的时候,第二天,也就是2月27日,她加告政府的“腾退通知”发回中院重审的案子,正好要开庭,拘留他,不排除是芙蓉区当局害怕败诉后追责的构陷行为。
她家就是因为这个“腾退通知”被长沙市中院非法裁定强制执行,而且是半夜执行的,因为半夜执行,家人反抗被当局打伤无人管,自己丈夫却在强拆后一年多又被以强拆时“妨碍公务”被捕入狱,现在还在看守所关押。
王喜灏还说:芙蓉区当局还通过警察,来要他提要求,并且承诺尽量满足她的要求,但却拒绝出具文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