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中共春华镇委员会、春华镇人民政府,于今年2月15日制定的《春华镇村党组织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多项针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重要环节的规定,都是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称《村委会组织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称《选举办法》)的法律条文的。
中共春华镇委员会称,《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省、市关于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部署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县村党组织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县办发[2014]6号)精神”制定的。
一、 中共春华镇委员会要求“各村民委员会,镇机关各办(所)”,“认真组织实施” 《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非法。它违反了《选举办法》第七条“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二、《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要求,在推荐提名和资格审查中,按照‘五选五不选’的要求(‘五选’……‘五不选’,即①与上级党委、政府不能保持一致,执行上级精神不坚定,不遵守政治纪律的不选;②有拉票贿选、拉帮结派等违反换届纪律规定和违反村规民约的不选;③工作霸道、为富不仁、不公道、不诚信,缺乏公益心的不选;④长期不驻村,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不选;⑤年龄偏大、身体不好、工作能力弱,在群众中缺乏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不选) 进行推荐选拔,”是非法的。
《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要求”,“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也不应确定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①选举前3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和受过党纪政纪处罚的;②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的;③法纪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干扰社会稳定的;④因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过的;⑤选举前三年内违法生育的;⑥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⑦年满60周岁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日)”,也是非法的。
《选举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不同职位,由选民直接提名。具体提名方式由本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确定。”
四、《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村委会由主任、委员等3人组成”是非法的。它违反了《村委会组织法》第六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的规定。
五、《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先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和要求的“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与2002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是相对立的。
六、《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介绍候选人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口头介绍和书面介绍。”它与《选举办法》第十六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村民介绍候选人情况,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候选人应当向村民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的规定是相违背的。
七、《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投票选举可采取选举大会投票、投票站投票和流动票箱投票三种方式,采用哪种方式,村选举方案应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确定。”它违反了 《选举办法》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选举,可以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若干投票站。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到选举大会或者投票站投票的选民,可以使用流动票箱投票。具体投票方式由本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确定。”
链接:关于印发《春华镇村党组织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镇机关各办(所):
《春华镇村党组织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春华镇委员会
春华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5日
春华镇村党组织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省、市关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县村党组织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县办发[2014]6号)精神,我镇村党组织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先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镇所有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在2014年3月15日之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2014年4月中旬完成。为做好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二、村“两委”班子配备要求
(一)严格选任条件。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对“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提出具体要求,在推荐提名和资格审查中,按照“五选五不选”的要求(“五选”,即①选思想素质强、政治立场坚定的;②选组织协调能力强、注重团结干事的;③选服务群众意识强、具有奉献精神的;④选致富带富能力强、模范遵纪守法的;⑤选宣传引导能力强、在群众中有影响的。“五不选”,即①与上级党委、政府不能保持一致,执行上级精神不坚定,不遵守政治纪律的不选;②有拉票贿选、拉帮结派等违反换届纪律规定和违反村规民约的不选;③工作霸道、为富不仁、不公道、不诚信,缺乏公益心的不选;④长期不驻村,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不选;⑤年龄偏大、身体不好、工作能力弱,在群众中缺乏影响力和号召力的不选) 进行推荐选拔,同时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也不应确定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①选举前3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和受过党纪政纪处罚的;②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的;③法纪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干扰社会稳定的;④因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过的;⑤选举前三年内违法生育的;⑥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⑦年满60周岁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日)。要着重突出对候选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的考察,真正把靠得住、有文化、有本事、群众公认的人员推荐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特别是要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镇党委及县有关部门将严格把关,审查候选人历史与现实表现,对不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相关程序,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二)拓宽选人渠道。……
(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班子成员职数一般为3-5人。党组织委员职数为3人,由镇党委予以明确。村委会由主任、委员等3人组成,其中至少一名女干部。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要注重老、中、青结合,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注重选拔年富力强的人员担任村“两委”主职;年满60周岁的不再提名为村“两委”委员候选人。注重选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确保村民委员会委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力争每村有1名30岁左右的班子成员。提倡妇代会主任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党员的应按照党内选举程序选任为村党组织成员。力争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班子成员,35岁以下的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5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比例有所提高。
三、换届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范围为全镇12个建制村。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村“两委”换届选举准备阶段
…………
(二)村“两委”换届选举组织实施阶段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组织实施步骤
…………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实施步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镇均实行直接选举办法。换届选举时间为2014年2月21日—4月10日,选举日定为2014年4月2日。换届选举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2月21日—3月5日)
(1)广泛宣传发动。……
(2)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为7-9人左右的单数,其中应有妇女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委会换届选举只能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要正确引导人民群众推选有威望、有水平、有能力的老党员、老代表、老村干部组成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委会选举工作。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3)推选村民代表。……
(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3月5日—4月2日)
(1)依法进行选民登记。……
(2)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村委会由主任、委员3人组成,3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具体职数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由村选举委员会向全体村民公布。
(3)候选人提名(3月20日—3月29日)
①推荐和提名初步候选人。由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提名。即以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由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按照规定的村委会成员职位职数和资格无记名投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提名当日集中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各项职务得票多的即为候选人。村民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按照“五选五不选”及“七种”不应确定为候选人的情形要求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名候选人应有女性。每个选民所提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②确定正式候选人。直接提名公布后,按照村换届选举办法有关候选人资格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审查。因不符合条件或候选人自愿退出造成的候选人缺额,按提名得票数顺序递补。村委会主任、委员的候选人均应按差额的原则确定。村选举委员会应在3月25日前,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公告后选举前三日不接受候选人退出请求。
③介绍候选人。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时间,一般从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开始,到投票选举日的前一天结束。介绍候选人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口头介绍和书面介绍。介绍的内容一般包括四个方面:本人简历,家庭情况;工作能力或本人的特点;竞选承诺;遵纪守法、履行村民义务、计划生育情况。介绍候选人应遵循的原则:平等、客观、公开。
④集体谈话制度、全程签字制度和三项承诺制度。……
(4)投票选举(3月30日—4月2日)
①投票方式。投票选举可采取选举大会投票、投票站投票和流动票箱投票三种方式,采用哪种方式,村选举方案应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确定。《村组法》第十五条规定:“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个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五人。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不能接受委托。选举投票方式、时间、地点一经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无法产生和确定正式候选人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选举日的,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填写报告单,经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批准后才能更改。
②制作选票。……
③选举有效和无效。……
④另行选举。……
⑤重新选举。……
(三)报批总结和后续扫尾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