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任泉报道)4月28号下午,上海公民声援团的30多名公民到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福利院看望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维权人士刘国芳的丈夫周海龙,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关注周海龙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归还他一家被政府抢夺的财产。
刘国芳的房屋财产被地方政府强抢掠夺,连瘫痪11年的丈夫周海龙也被地方政府绑架至高东镇福利院,饱受歧视虐待。本月24日,周海龙在强大的精神压力下再次发病,4天来院方不送医院﹑不救治。福利院楼层大组长裴丽甚至说:“你是无权提任何条件的,你在这里是白吃白住的。”裴丽代表了福利院院方的态度。目前:周海龙奄奄一息、生命垂危却无人救治。刘国芳因合法财产遭政府抢夺而一无所有,无奈无助的刘国芳无钱给丈夫治病,看着丈夫等待死亡,她只能坐在他床边痛哭流泪。
刘国芳原家住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楼下村西路132号。一家六口: 公公、婆
婆、刘国芳夫妻和儿子和儿媳居住在宅基地上建筑面积为358平米的合法自建楼房里。这是一个不幸的家, 刘国芳公公93岁,婆婆脑梗心梗,行动不便,丈夫两次重度脑梗瘫痪11年。 刘国芳本人患癌症两度手术.幸好有一对孝顺的儿子儿媳不离不弃地照顾。经济上靠饲养蝎子填补亏空。日子虽苦,总算还能支撑。可是好景不长,2013年9月23号上午8时许, 趁刘国芳不在家里突然冲进一伙人搬走了刘国芳家中所有的物品并推倒房子。50万条蝎子也随之煙灭在废墟中。当时, 刘国芳报了110,警察告诉是政府强拆的。刘国芳感到晴天霹雳, 好像一下子跌进了万丈深渊。公公气急攻心,一命呜呼,婆婆只能暂住女儿家,最可怜的是刘国芳瘫痪的丈夫不知去向、生死未卜。刘国芳本人是一个癌症患者,她愤怒地说“我们全家至今无家可归,四处流浪。一个家彻底毁了。政府没有合法手续,没有事先通知,没有我本人在场,‘人民政府’就随意抢了我的财物,毁了我的家,我诉控无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写着这样一段话:“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中国人民真的是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了吗?
请看下面一首小诗:
主人财产仆人抢,
抢到手里移海外。
主人有病无钱医,
仆人有钱在嫖娼
(如:上海高级法院法官集体嫖娼案)
上海公民声援团呼吁:“强烈要求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政府立即送周海龙到医院治疗,保障其生命健康权并归还他被抢去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