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5日星期一

成都龙泉驿法官枉法拒绝回避遭刑事控告(图)

(维权网信息员李阳报道) 201454日上午1000时,双流县李维国、赖兴芬诉双流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一案,在龙泉法院四法庭审开庭审理,成都周边维权人士周成群、陈伦珍、彭旭成、吴明仁、张永群、黄崇全、干兴艳等40余人参加了旁听。

在开庭核对双方出庭人员身份时原告代理人罗福元发现,被告出庭人员所出示的授权委托书,既无被告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又吴法定代表人证明,甚至受托人一栏也无人签名,依法不具备代理资格,但审判长郑恢却帮助被告开拓,不但不认定其没有代理资质,反而将具有特别授权委托书,提供了企业员工证明,诉讼代理人推荐书的罗福元拒之门外,不允许罗福元出庭,此事明显包庇被告。

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当事人李维国只好申请审判长回避,但审判长拒不依法停止审判工作,无奈,他们只好打 110报警,请警察来证明法官的流氓行为。


离开法院后,旁听群众和原告及代理人到龙泉驿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控告书,控告法官郑恢滥用职权。目前正等待检察院的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