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星期三

湖南洪江村民《控诉书》:托口电站 地方政府 违法起步 犯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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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湖南省洪江市千年古镇——托口的炎黄子孙,是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五凌公司)与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简称中南院)共同出资组建的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怀化沅江公司)修建托口水电站的移民,是依照法律规定应获得不动财产(土地、房屋等)转移时补偿、补助、社会保障、后期扶持,保障居住条件的移民。从投资渠道可认定为商业性质的电站。既是商业性质的电站,本应由开发商与移民直接协商不动财产转移的补偿补助等事宜。但因处于我国的国情,地方政府套用公共利益性质征收移民不动财产,但不按公共利益性质征收补偿标准补偿给移民。政府不法官员,巧取豪夺,对我们移民不动财产实施强征暴拆,造成我们移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日无安宁,生存无望。下面就洪江市政府及移民局违法违规行为控诉如下:

(一)“怀化托口非法占地案”曝光

20031015《怀化日报》刊发了《托口水电站招商引资取得进展》一文,知悉洪江市政府与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托口水电站招商引资意向书》(简称意向书)。自《意向书》问世后,洪江市政府及移民局还没有获得国务院用地批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核准时,就大肆征收移民土地和房屋,进场公路、大坝、副坝全面开工上马。

200784,《湖南日报》刊发了《坚决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一文。该文将“怀化托口非法占地案”给予曝光。该文发表后,瞒上欺下,非法上马的托口电站被迫下马停工。

(二)罚款整治后的阴影

怀化托口非法占地案曝光后,托口电站施工场地处于了平静。洪江市政府、怀化市政府、湖南省政府与五凌公司、中南院,经罚款整治后,于2008423日获取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改能源[2008]1023号”项目核准文件。时过一年的2009424日获得国土资函[2009]57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沅水托口水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又时过二年的201161日,才获湘政国土字648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简称审批单)。此《审批单》载明:申请用地单位是“怀化沅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被征地单位为“洪江市托口镇王家坳村、新田村、新塘村、朗溪村、三里村、沅河镇清水清村、十里村”。托口镇还有马田村、杨柳村、罗岩村、阳荆村、阳岫村等单位不见被征名单,留下了阴影。

(三)对湘移函[2010]91号(简称湘移函)与洪政函[2010]68号(简称洪政函)《托口水电站(湖南部分)移民安置补偿标准》内容的质疑

从《湘移函》与《洪政函》(简称两函)内容看,质疑如下:

1、《两函》没有客观公正公平对移民实物量立项补偿,突出表现在对宅基地用益物权没有立项补偿等。

2、托口有旱涝保收的盆地良田近2万亩,对这万亩以上基本农田征收补偿应按法定最高标准补偿,但《两函》不依规执行。

3、对移民房屋搬迁补偿标准不按市场重置价执行。

4、《洪政函》删除《湘移函》保险费与散迁移民进户线补偿费。

5、稻田实物补偿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征用”,是典型的“以租代征”行为。

6、托口电站是省重点工程项目,移民上万人,房屋搬迁上万户,省政府不出台征收补偿实施细则,造成征收补偿乱象百出,人治现象极其严重。

(四)“三个死命令”引发流血事件

托口电站是湖南省重点工程项目,省政府于2008423日获发改能源[2008]1023号核准文件,又于2009424日获国土资函[2009]575号建设用地审批文件后,湖南省政府向托口电站动迁县市下达了“三个死命令”:(120099月底以前,水电站大坝必须开工;(2)明年(2010年)5月汛期前托口盆地的移民必须迁完;(311月底第一台机组必须发电。为贯彻省政府的“三个死命令”,地方政府干部加大了对移民的征地与安置工作。但由于移民对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以及安置规划不满,工作进展缓慢。作为迁坟,不论什么坟,一律只补500/冢。7月托口新集镇场平开工。84日,时任省长周强亲临托口视察,重点强调水电站工程的进度,要求不折不扣地按既定的工程计划办。9月底,水电站大坝正式开工。但开工不到一个月爆发了震惊世界10.24流血事件(大坝开工后,一马平川的三里村较低地带的移民担心汛期遭水淹,呼吁要求政府对移民先搬迁安置后修大坝。他们的呼吁一呼百应,1024日,千余移民进入大坝施工区阻工,赤手空拳的移民与带器械的施工人员相互争斗,造成多人流血,伤势严重的唐永光经抢救没有造成死亡。事件后,洪江市原市委书记舒曦(现被双规)于1111日发表了电视讲话。讲话后抓捕移民,拘留判刑10余人)。事件中,个别移民与工地打工仔成为了事件的牺牲品。真可悲!

(五)政府卖地创收,移民无地分配

托口新集镇规划区场平土地完工后,进行了移民安置规划区位划分。按划分区位对移民安置宅基地进行分配。集镇市场商业区位是移民看中的区位,也是开发商看中的区位。按理依规,对原在旧城区有店铺与商业门面的移民应对应优先分配市场商业区位。但政府为了创收,将部分市场商业区位土地出让给了开发商,造成了原有市场商业区位土地的移民无商业区位土地分配。

(六)《纪要》下闸蓄水,政府强征暴拆

2013613,湖南省重点建设办公室下发了湘重办[2013]69号《关于托口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下闸蓄水等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简称纪要)。该《纪要》参会人员名单显示共有15人。就是这个《纪要》,代表着省政府,要求“确保实现20139月蓄水发电的目标。”随后,洪江市政府于2013821发布了洪政函[2013]85号《关于托口水电站洪江市库区235米高程淹没线以下库底清理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此《通知》向社会公示后,为“确保……蓄水发电目标。”洪江市政府不分青红皂白,调动国家专政工具公检法,组织政府庞大的工作组千余人,于20139月上旬至10月上旬,实施了对移民果树扫荡式挖毁,造成经济损失上千万元。此时还发生了托口新塘村村民张晓军的自焚事件(经抢救现生命尚存,但成了终生瘫痪的植物人)。是年的10月中旬,洪江市政府蒋志良亲临现场指挥,对库区42台变压器扫荡式强拆了,使250米以下的4千余人移民进入了黑暗,断电断水,一片恐慌。是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洪江市市长向守青亲自带队,现场指挥,对250米以下没有签补偿协议,财产权还未转移的移民房屋进行了野蛮强征暴拆,造成数百户移民无家可归,灾难深重,日夜不安,精神憔悴,始创了托口历史未有的草民灾难。

201428,洪江市政府完成了下闸蓄水发电的目标,三级地方政府完成了交地给开发商使用的任务。但践踏了“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定原则,践踏了“以人为本,保障移民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的法规。在修建托口电站历史的长河中,事实证明洪江市政府及移民局,是从违法起步,到犯法收场。

上述内容,是我们无家可归移民对洪江市政府及移民局违法违规事实的揭露与控诉。在此,我们请求如下:

1、彻查洪江市政府及移民局腐败官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督办洪江市政府及移民局与我们移民签订公平的搬迁补偿协议,使我们无家可归的移民早日获取居住权。

3、督办洪江市政府及移民局出台对移民社会保障,后期扶持政策,使移民生活长远生计有着落,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有盼头。

 

 

                            0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