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雷鸣报道)4月30日,上海上访维权人士丁菊英收到上海高院(2014)沪高受监字第5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她不得不举起了:“呼唤司法公正、期待社会正义、渴望人权”的标语。
丁菊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获得浦建房拆许字(2002)第7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发现上海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违法颁发该许可证。
从2012年11月27日开始,丁菊英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一审)起诉浦建房拆许字(2002)第7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一审法院出具(2012)浦受初字第40号对丁菊英的起诉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书》。
丁菊英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于2013年1月3日她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二审)提起行政上诉要求依法撤销(2012)浦受初字第40号《行政裁定书》,依法改判:确认浦建房拆许字(2002)第7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二审法院出具(2013)沪一中受终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
丁菊英不服二审法院作出的裁定,于2013年4月18日向二审法院提起行政申诉要求依法撤销(2012)浦受初字第40号《行政裁定书》;依法撤销(2013)年沪一中受终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依法改判:确认浦建房拆许字(2002)第7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二审法院出具(2013)沪一中行申字第91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丁菊英不服,于2014年1月24日向上海高院提交行政再审申请书。4月30日,丁菊英收到上海高院(2014)沪高受监字第5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
丁菊英因上访被15次拘留,她想用打官司诉讼的渠道讨回公道,没想到比登天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