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本网信息员收到陕西省铜川煤业公司王石凹矿残疾退休工人范金山的投诉信,讲述其多年来的悲惨境遇,以下是投诉信全文:
我的住房被铜川王石凹矿拆除六年得不到安置
可是到了2011年,新区的房子迟迟不见分给我,后来我才了解到,这50套住房被矿长谢耀明等人送了人情或私自买走,根本没有我们退休工人的份。2011年以后,王石凹矿又出台了新的房屋改造、分配政策,每套房按面积、楼层的不同,要预交10至15万元,全部的实际售价要多少钱,要看房屋竣工后的决算。我是个严重残疾退休工人,根本拿不出这笔钱,所以对新的住房无力登记。
我有三个子女,都没有跟我们一起生活,平常只有我和我老伴相依为命。我原来的住房被拆除后,矿房产科把我安置在矿医院一间废弃的旧库房内,面积16平方米。这间房子的陈旧破败、没有自来水就不说了,但就无厕所这一点,就让我无法安生,困苦不堪。我1967年12月26日在井下干活时,被运煤的电机车轧伤,导致右腿高位截肢,属于三级伤残,行动要靠双拐,现在年近七十,厕所有约三百米远,刚住进这间房的头一个星期,我就拉裤子两次,各位可以想想,这六年中我是如何熬过来的!按政策我每月100元的住房补贴,六年来矿上也没给我一分!
从2011年开始,我就为住房的问题不断上访,要求按2008年的政策和价位,给我安置住房,哪怕旧房也行,只要水暖、厨房、厕所齐备就可以。我到铜川煤业公司、铜川市政府、陕西省煤业集团、陕西省政府申诉,到北京上访也有十几次了,至今住房问题没有解决,王石凹矿和铜川煤业集团还向上谎报说:“单位处理过了。”王石凹矿的领导为了阻止我进京上访,还多次对我进行非法拘禁,使我的身心受到更大的伤害。
2003年10月17日下午3时许,陕西铜川矿务局王石凹矿党委副书记田占强带领矿上二十多人,砸开我家房门,把家里的家具、被褥衣物、瓢盆米面等全部物品搬出我住的窑洞,装上汽车拉走,并封了我的家门。我住的这两孔窑洞原本是矿上的报废房,因我家人口多,儿子结婚,原分给我的住房住不下,2000年经我要求,房管科给我签发了住房证才住进去的。我们矿像我这样的情况很多、很普遍,家里人口多,住三四套房子的都有,为什么其他人都没事,矿上单单跟我过不去?这不能不使我说到我作为矿务局退休的工人代表上访的事来。
1994年煤炭部下发159号文件,其中规定对退休人员应按在职职工增加工资幅度的80%增加退休金,铜川矿务局对这个规定根本就没有执行。矿务局及所属煤矿像这样不落实国家政策规定,采取种种手段隐瞒欺骗,克扣退休金、提取教育基金挪作它用、不落实退休医疗待遇等问题一而再、再而三,非常严重。这样的问题一次次积累叠加,退休职工无法承受,到矿、矿务局提出问题要求解决有无数次,接着就到西安、北京上访。我就是17000多退休职工的上访代表之一。
2003年8月我到北京第一次上访回来,矿上退休工友为补贴我的开支救助我的生活,给我捐助了1700多元,这笔钱被矿治保科长杜保全收走。9月23日房管科就口头通知要我交回一套房子。我据理反驳矿上的无理要求。10月17日矿党委书记带人抄我家的那天上午,杜保全找到我说:限你在三天以内离开王石凹。你要走了,房子可留下,医疗承包费也不扣,全部给你。治安科长的话已经把意图挑明了,收我住的房子,原因并不在我住房本身,而是他们惧恨我上访,要赶走我。下午他们就动手了。
杜保全科长所说的扣我医疗承包费的事,是在抄我家前,矿上对我迫害的又一个步骤。我59年就到王石凹矿当了采煤工,1967年因事故受伤,右大脚截肢,还留有脑部残疾,被定为三级残废,至今走路要靠双拐。2003年1月1日,矿社保科与我签定因公致残医疗费承包合同,每月承包费为290元。也就是说每月给我发290元,作为致残医疗费用,花多花少就这个数。我到北京上访后,2003年9月24日,矿劳资科决定,把我的医疗承包费减到每月160元,减少45%,并且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1至8月“多”支付的1040元逐月扣除。从2003年9月至今,我再没领过医疗承包费。
为矿务局退休工人待遇和我因代表退休工人上访而被抄家、被减少医疗承包费,我继续逐级上访,并三次上访到北京。矿上的人当着省上、国家信访办工作人员的面承诺“回去后解决”,把我接回来。回到王石凹后就毫无音讯,根本就没人管。
我因争取我们退休职工应得的微薄待遇而被迫害得有家不能归,无处安身。像矿领导人员的这些做法,不要说用“三个代表”,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标准去衡量了,就是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用最起码的道德和法律底线衡量,够不够格?这与资本家黑社会封建把头的做法有什么两样?我要求矿务局领导认真查处王石凹矿剥夺退休工人权益,侵犯我生存权、财产权的违法行为,要求肇事人员赔偿我的一切损失。
陕西省铜川矿务局王石凹矿残疾退休工人 范金山
200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