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起:刘萍、魏忠平、李思华 |
(维权网信息员雷震报道)江西省新余市著名维权人士刘萍的女儿廖敏月近日在网上发布消息:“我母亲刘萍案件延期至6月24日,如果不继续延期的话,预计6月24日就会宣判了,请大家关注声援!!”
日前,刘萍、魏忠平、李思华3人的辩护律师收到新余市渝水区法院的通知,内容是:“杨学林、斯伟江、张培鸿、周泽、浦志强律师:新余市望城工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萍、魏忠平、李思华非法集会罪名项下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辩护人认为不构成非法集会的意见,合议庭评议认为可以采纳。但该罪名项下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现本院依照刑诉法有关规定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请被告人、辩护人将书面或口头及时告知我院,我院收到日期截止至2014年6月16日。”
刘萍(1964年12月2日-),女,江西省新余市人,著名维权人士,“草根”民主活动家代表人物,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就职于江西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部,2009年12月下岗,一直为带薪休假和享受加班工资而维权。2010年11月参与营救因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被绑架到新余的纪录片导演华泽。2011年参选人大代表引发广泛关注。2011年曾组织网友强闯山东东师古村探望陈光诚,并在乌坎事件中赴乌坎支持村民维权。
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3人因参与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及敦促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而于2013年4月27日被拘押,随后被先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后又变更成涉嫌非法集会,再后来又变成涉嫌“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在办理刘萍等人案子中,江西省新余市不仅公然违背事实,枉法构罪,而且公然违反司法程序,在已经将案子移送法院三个多月后,既没有开庭也没有释放,现在在律师提出控告后,新余法院仓促开庭,企图对全国今年来要求官员公布财产被抓捕人士的案子开启恶判先例,如此公然违法行径,值得世界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