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陈美佳报道)2014年5月22日,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中村村访民汤柳叶“妨害公务”一案。
法庭审理一开始就显得十分不公平。法官让控诉人长篇累牍进行所谓指控和举证,而被告人和律师的辩护和质证却一再被审判长制止。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汤柳叶作出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但她没读几个字,审判长就叫法警将她的发言稿抢走。下面是汤柳叶的最后陈述发言稿。
尊敬的法官和检察官:
我汤柳叶今天被当作罪犯,成了被告人押上法庭受审,我是无罪的,我是冤枉的。
事实我这个案件非常简单,我是一个钱和商铺被黑心的老板和上城区政府勾结侵占。西湖区的家中又面临政府征地拆迁,被弄得一贫如洗,为此我上访举报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维护自己的权利和维护国家的法律。我是一个权利被侵害的农民,但是个别为非作歹的腐败分子视我为“眼中钉、肉中刺”,为了报复和打压给我制造了这场冤案。
我被这冲进来的男人扭拉住,对我毛手毛脚,身体上乱碰乱摸。当时正夏天,我衣着单薄只能拼命挣扎、反抗,直到我被拖上车。事后我才知道这些居然全部都是真的警察,当时混乱中我只顾挣扎、反抗,根本分辨不出他们是真的警察。后来这些警察说夜间冲到我家抄走杨莉美电脑和要强行带走我也是真的执行公务。后来给了我一张早已开好的传唤单,硬说我在北京上访期间扰乱治安,要对我行政传唤。我在北京上访中发生的事情,北京公安机关当时早已做了训诫处理,我都回杭几日了!就此公安机关西湖公安说我们在家中妨害执行公务,后果严重,如果不听话要把我女儿、小姑杨莉美、婆婆马仁囡、公公杨惠法、妹夫徐文龙全部都抓走坐牢。我们现在已经成了罪犯,在办案人员的吓唬和引诱之下,在失去自由的情况下,我被逼无奈,只有按公安的意思做了笔录,想不连累家里人,少吃点苦头。但是没有想到,我按他们的逼供和引诱违心做了笔录,他们还是不放过我要陷害我。
本案实际上每一个稍懂法律的就会知道我是冤枉的,这些简单的事实,对在座的满腹经纶的法律人士不难判断。中国古代的封建王朝法律都禁止政府官吏夜入民宅,否则杀之是无罪。现在社会法治国家的政府人员夜入我家,对我强制暴力致我受伤,我报案却不被受理,也不给我验伤。我被众多男人强行暴力裙子撕破,女性尊严净失,结果我反倒成了罪犯,面临牢狱之灾。
我是一个普通的农妇,尽管我文化不高,但我也知道要维护法律,首先要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我有一个上幼儿园的儿子,还有一个六月份就要生产的女儿。就是说我不仅是一个母亲,而且马上会成为一个外婆了,有好心的人们对我说,让我认罪,给公安和政府一个面子,让法院好对我从轻发落。我仔细想过了,我一个母亲、一个要做外婆的人,不能再屈打成招去认罪。我要给我的孩子和第三代一个正直、勇敢的做人榜样,让我们的后代自豪!只有我们小老百姓有面子,法律才会有尊严。我们的儿孙以后才会有面子,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好!我们的国家才会有希望。今天如果我认罪了,不是公安和政府有了面子,实际上是作践自己,让耀武扬威的权力更加不可一世,是让权力有了面子!那样权力怎么还能像习主席讲的被关进笼子。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中国人是讲究清清白白进祖坟的,我不是一个罪人。腐败分子可以迫害我,制造冤案,但我没有犯罪!我不是罪犯!我是冤枉的!杭州是出了岳飞爷爷的地方,岳飞死了,最后还是昭雪了!我会以死抗争,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子孙。我不能含冤认罪,我要求司法援助的纪大律师坚决给我做无罪辩护。我要让我们的孩子们抬得起头,我要守护法律,告诉大家我们小老百姓的面子才是国家真正的面子,而且我们小老百姓的尊严还是这个国家最重要的“里子”。我坚持维护权利和法律,也是维护每个人的面子。
本案我多次找过检察院,我希望检察官会面对不公正和迫害公民,顶住压力,坚守法律和良心。也许检察官们不理解我这普通的妇道人家对正义和权利维护的执着,甚至讨厌我那种农家妇女顽固捍卫法律和权利的方式。但我仍要说,作为检察官本该是你们去清除腐败,保护无依无靠无权无势贫民的基本权益,保护我们农民,保护我们的土地和房屋不被掠夺。保证我的家不被任何权力者侵入。你们都知道“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的道理。让那些自称警察的人不敢滥用警权,乱闯民宅,让冤案不在你的手里产生,本该是你们的责任。本案不是一个疑难案件,需要的只是法律人的常识和良知。你们读了这么多年书,精研法律,受过令人羡慕的高等教育,以你们的智慧不会不知道汤柳叶晚上在自己家里妨碍是何等荒唐的法律笑话!但你们仍旧不能驳回本案,硬对我提起公诉。你们是面对着天平和国徽的人,是荣耀的检察官!你们本该维护小老百姓的权利和法律,而不是公安的面子。如果实在做不了好事,那么就不要去做迫害我们百姓的坏事。如果你们确实避不开坏事,你们也不要过分卖力去干。特别是这些让你们背黑锅的整人冤案。我希望你们在法庭上、在这个案件中表现出读书人的廉耻和矜持。不要为这种破坏法律、迫害访民的案子掩盖和消耗你们的精力。
本案依赖定罪的证据证人证言,孔燕、邵云峰均是办案机关西湖公安分局的警务人员。金光才是参加乡镇拆迁工作的村干部,均和汤柳叶有利害冲突关系方单位的人员,而本案对指控依据我本人和小姑杨莉美、丈夫杨生荣、公公杨惠法、婆婆马仁囡的证言和供述,是以西湖公安分局以威胁、诱骗、逼迫方法做的笔录证词。本案的被害人陈述,这些人均是闯到我家里,对我不由分说施暴强制的西湖公安分局人员,这样的证人、证言除了制造冤案还有多少真实性和合法性可言。
当年西湖公安分局就和杭州市公安分局联合办案,炮制了“有名”的张高平、张辉叔侄杀人冤案。今天西湖公安分局当然不会在乎和市局一起再炮制一个汤柳叶晚上在家中妨害公务的案件!而且汤柳叶要坚持自己的权益,又是如此令个别腐败分子讨厌!
本案简单不复杂,不难判决是非。但是维护正义不能光让汤柳叶一个小百姓扛,还要法官和检察官摸着良心。如果在压力下检察官和法官都不能维护正义,那么法治还会让百姓相信吗?不要让法律和正义成为欺骗老百姓的假话。本案只需法官和检察官的良知和常识。我汤柳叶是冤枉的!汤柳叶是被迫害的!要求法官判汤柳叶无罪!
此呈西湖区人民法院
汤柳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