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生观察工作室2014/7/23日消息:今日(2014年7月23日星期三)上午9点30分,云南昆明五华区法院对公民董如彬所涉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两罪被判成立,非法经营判刑6年,寻衅滋事判刑1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罚金35万元。
此前一天,本案代理律师王甫在微博上表示:也许,对被告人董如彬而言,本案的裁判结果是基本悲观的预期;但对于未来,我们确定无疑:有一天,共和国的法庭会用公正的判决告诉人们:这里不是埋葬公民言论自由之地......
2013年9月10日,“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网络活跃人士边民(董如彬)被以“虚报注册资金罪”刑事拘留后。2014年1月15日,边民被以涉嫌虚报注册资金、非法经营、寻衅滋事三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以两罪起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