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以下是今年71岁西安维权人士王莉萍女士的来信,详细叙述了西安市莲湖区政府对她实行像变相拘押的问题。她的遭遇许多民主维权人士都经历过,本网特来稿照登。文责作者自负。
2014年7月10号我回到家后,很多访民朋友和记者都打来电话,问我这些天我到哪里去了?他们都很焦急和担心。
2014年7月4日下午6点多,莲湖区第四社区的四个人员(其中有一个女的)到了我家,在社区赵主任的带领下到了我家,赵主任说:“‘新疆七五’事件五周年到了,为了安全,带你出去旅游去。”随即他们就把我带出家,上了他们的车。半路上赵主任下车走了,其余的四个人把我押到了西安市户县南边的太平峪友和宾馆住下,不准我私自外出,每天这四个人都严密的看守着我,我的电话也显示呼叫限制,我对这四个人说这是对我的变相拘押,他们说,这是对你的关心,怎么能是变相拘押呢?一直到7月10号中午我才被送回家。一共七天时间。
至于说到我这次被变相拘押的原因,我想不像社区人员说的那么简单。回来以后我才听说,中央巡视组这些天到了陕西,而且我被带出去以前,跟一些访民联系,准备再次进京上访,我想这些事情都可能与我这次遭变相拘押有关,政府就是要防止我再次进京上访或向中央巡视组反映问题。
对我实行像这样的变相拘押这几年已经多次了。
2014年7月10日
王莉萍女士的维权漫画新作
王莉萍女士今年71岁,她有着56年遭受奇冤、不断上访要求彻底平反的经历。
1958年,王莉萍15岁,是陕西省机械学校一年级的学生。2月初,一位和她养父有隔阂的人趁她父亲出差之机,拿来一份《中国人民救命军申请书》的稿子,叫王莉萍帮她抄一份,王莉萍抄完这篇稿子的当天就被西安市新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第二天被抄了家。王莉萍遭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在公安局关押了半年,后被送往旬邑马栏农场、丹凤竹林关农场劳动教养。1960年8月,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王莉萍十年有期徒刑。经过无数次的申诉,商洛中院1962年5月复查和1979年7月再审,王莉萍的冤案得到平反。
令王莉萍没想到的是,西安市新城公安分局1979年仍坚持对王莉萍一案的错误处理决定,王莉萍不服,又申诉到公安部,经西安市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办公室会议研究,维持新城分局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对于王莉萍原处理不变的决定。王莉萍对此一直坚持上诉、上访至今。
王莉萍在几十年的上诉上访中经历、耳闻目睹了社会无数不公的事实,她对社会的认识也不断深化。
近十年来,她把自己的遭遇和所见所闻归纳整理,画成漫画,编成顺口溜,并打印出来,在陕西省、西安市信访接待机构门前展示,向围观过路者分发,同时高声演讲,接连不断地背诵这些顺口溜,一首接一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有时长达两三个小时。笔者多次眼见耳闻。现选择几幅她较新的漫画作品,供读者品味。
愚夫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