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近日,成都温江企业主吴建琼收到双流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温江区公安局于2013梁11月7日做出的【成公温(永)行罚决字(2013)9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吴建琼是一服装加工厂业主,2006梁其投入160万元资金,与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政府联合创办了永宁镇将维制衣厂技能培训孵化园,为政府培训技术人才,并由永宁镇政府将温江区永宁镇小学校的旧教学楼提供给吴建琼作为孵化基地使用,最近,永林政府又不给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勒令其搬出校区,不赔偿任何损失,于是吴建琼拒绝搬离,温江公安分局以此为由,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将其行政拘留了8天。吴建琼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做出上述判决。
从最近成都发生的一系列判决案例来看,成都目前的法制环境在提高,虽然政府还在乱作为,但有法院的规范后,政府正逐步的走向正途。
成都市民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越来越高涨,大家懂得了依法维权的技巧,很大一部分人从原来的信“访”,变为了现在的信“法”越来越多的人有了纠纷,走向法院寻求法律的解决,而不是去寻求权利“信访”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