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5日星期六

郑州案通报:常伯阳律师被批捕时罪名变更为“非法经营罪”(图)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4529日,郑州民主维权人士案中常伯阳律师与姬来松律师等多人被郑州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名”刑事拘留。刑拘后第30天,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名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最后,73日,检察机关竟然是“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网友魅力烛光在其题为《罪名变奏曲》做了如下精彩评论:“抓一个人,先要搞清楚他涉嫌什么罪名,这是常识,也是法律程序,并且,这一点也不难。如果连罪名都吃不准就抓人,那就纯粹是文革时期的“看到哪个不顺眼,愿意整谁就整谁”,有点无法无天了。”

“好家伙,这一通折腾,简直就是罪名“变奏曲”啊!孙悟空七十二变也不过如此。想好了吗?还变吗?审判机关最终以什么罪名判决,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