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阳报道)据安徽黄山市民黄顺平(13955955772)控诉:2014年7月8日,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到位于黄山市屯溪区上新村思母巷14号黄顺平家进行骚扰,采取踢门,毁坏私人财物,砸窗等手段逼迫他与拆迁方签订协议,当事人报警,警察出警后,只为违法嫌疑人和当事人制作了一份笔录,一张受案回执,但一直没有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7月9日早晨8点22分,一个电话(电话号码:)对黄顺平威胁道:叫黄在家等着,马上到家里来搞死他,随后来了四五个人,在黄顺平家房子附近转悠,手上拿着铁管,大约9点中左右,有十多个不明身份的人陆续向他家房子靠拢,9点13分,黄顺平拨打110报警,
9点37分民警到达黄顺平家门口,在警察来之前,那些人一直威胁他们叫不要出们,出门就搞死他们,并威胁说叫他16岁的儿子不要读书了,出门就会被搞死。警察到达后,这些人就在附近,警察却并未去制止这些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黄顺平做完笔录后,未出具任何受理手续,随后,每天这些人都会来两次进行这样的骚扰,但警察一直不作为,不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另据黄顺平的邻居程东梅控诉:她们家从6月24日开始,也受到同样的骚扰,她们报警,警察每次都出具的都是是“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对她们的报警事项不予调查,不予调查的理由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