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广东当局对身患重病的人权捍卫者李碧云的审判,已经超越最起码的人道主义底线。亲历了这场庭审的廖剑豪将题为《李碧云庭审掠影》发布在微信上,让我们亲身感受到现场的悲凉和愤怒。本网全文转发。让我们一起关注李碧云!不要让李碧云成为下一个曹顺利!
2014年7月15日下午,天气格外的闷热。这闷和热,是不是孕育着暴风雨的来临呢?大家汗流浃背地围聚在顺德区法院,等候着三点正的李碧云“妨碍公务罪”案开庭。下午约14:40分,忽然有三十多个便装青年围在法院门口及附近地方,明眼人一下就看出来,这是带有特别任务而来的人员。但今天因为没有外国人要求旁听,安检也显然顺利好多。连上次(同月11日)拒绝放行的廖剑豪也顺利通过安检。
进入审判庭大楼气氛马上紧张了许多,法庭门口站立着近20个法警。其中有两个高大的还有手枪,喇叭不停地循环播放“法庭纪律的录音”,似乎在告诉人们,今天审理的一定是个“大人物”。
从广州来的有张圣雨、马胜芬、杨崇、谢文飞、李小玲、郭大侠、郭春平、李镜洪、苏昌兰、黄敏鹏、廖剑豪以及好几个喊不出名字的朋友。顺德好多失去土地的农民也来到法庭。其中很多是80后的年轻人。
法庭调查在下午三点正式开庭。李碧云被两女警用轮椅推了进来,李小姐脸色明显苍白了许多。四肢完全无力,身体的移动完全靠几个壮实的男女警察完成。由于这次这7月11日审判的续审,李小姐的代表律师刘浩、范标文作出李碧云无罪的辩护。
范标文说:2013年9月9日法院把李碧云“破坏选举罪不立案”的判决书扔在李碧云的病床上,从9月9日到李碧云重新拘捕才一个月三天(10月12日),在这33天里,没有证据显示李重新犯罪。既然之前的已被判决不予以立案,又没新罪证,那么,在法理学上说李碧云是无罪的。
刘浩律师也作出无罪辩护。运用大量的法理学依据论证李碧云是无罪。刘浩还说,我国是《世界人权公约》的签署国,是《公民人权及政治权利》等等国际法律文件的签署国。法院只能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而不能削弱公民的生存权。
在法庭休息时,苏昌兰的手机被法警没收,苏昌兰大声抗议,警察中有一配备手枪的高个子立刻把苏昌兰关进羁押房。这一举动立马引起很大反响,一个操顺德口音的老农民用手指着警察大声开骂,警察似乎对这老农民也无可奈何,终于把苏昌兰放出来。
时间已到了近18:00,辩护律师作完无罪辩护后,李碧云提出由于身体的原因,已没办法坚持下去为自己作无罪辩护,也作不了“最后陈述”。刘浩律师提出休庭,法官不同意,不待李碧云作最后陈述,强行闭庭,从而也结束了下午的审理活动。
李碧云是被强行拖下被告椅转到轮椅上,拖的过程,李碧云大声惨叫!听者无不动容!刘浩站起来,挥动拳头大声抗议。旁听席上,张圣雨也“违反”法庭纪律,站了起来大声抗议,一时间抗议声四起。由于这次是政治的审判,结果是不辩自明的,李碧云难逃“惩罚”。
中国的以法治国而不是以党治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