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颖报道)2014年4月14日14点左右,郑州市金水区寺坡村村民张玲枝家合法房屋,被当地拆迁办带人用钩机毁坏部分围墙,于是张前去理论,被拆迁方工作人员郭春兵打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案发有,警方期初只是对郭春兵进行了行政拘留处罚,后当事人不服,一直控告警察,后警方不得不为当事人做伤情鉴定,鉴定结论出来后,才将郭春兵刑事拘留,然而,警察至今不愿意给当事人做伤残等级鉴定,目前,案件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检察院则让当事人不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试图让法院判决后,当事人自己重新提起民事诉讼,以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和减少民事赔偿的责任。
据张玲枝的亲属说:张玲枝现在上有老下有小,家里情况十分凄惨,也无钱聘请律师为其维权,拆迁方在事发后试图用三十万的价格,打包处理他们的拆迁问题,包括这个刑事案件,当事人当然不同意,于是,拆迁方明确威胁当事人,你不同意,以后得的更少,不信走着瞧。
从检察院复制出来的案卷中显示:这次事件是郑州市南阳路办事处前来拆除“已经签字的房屋”但没有说为什么将他们家房屋毁坏,而毁坏的钩机说是已经“卖了”找不到具体工作人员。
可见,警方和检察院,根本没有想去追究幕后的指使者,只想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