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2日星期二

吉林冤民景春遭公权力陷害被判10年零六个月重刑


(维权网信息员魏全报道)景春是吉林省磐石市人,1997年因为在和别人的一次冲突中,被其买通当地法院枉法判刑一年,经过景春和他家人不断的维权抗争,最后理屈词穷的法院不得不改判景春无罪。出狱后景春就枉法被关押一年一案依法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法院无理拒绝,被逼走上上访维权之路。在十几年的上访维权路上他多次遭公权力的打击迫害,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积攒下了比原始诉求大得多的冤情。2013年底,他应政府的要求以他对法律的理解提出了自己的信访诉求,就是这纸诉求给实了政府打击迫害他的借口。

201436日,景春正走在回家的路上,被磐石市公安局强行抓走,当天以敲诈勒索政府的罪名对他实行刑事拘留,一个月后以相同的罪名被逮捕。近日法院报复性地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零六个月。

得知景春遭到如此严重的打击迫害后,和他相熟的访民都认为,这是政府的欲加之罪和以儆效尤,这个国家有那样令人恐怖的国家机器,对于多年上访已经懂法的景春来说怎么可能敲砸勒索政府,当地政府严厉打击迫害景春就是为当地贪赃卖法者撑腰。为他们曾经的违法行为推脱责任,其结果是本就冤枉的景春再一次被冤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