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4年7月26日下午16点左右,江苏如皋维权人士孟海霞被当地警察以“诽谤”罪传唤,27日,如皋市公安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孟海霞:“损害了邬海江及其妻子吴筱莹的人格名誉,……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为由,决定拘留5天,拘留期限自2014年7月27日至2014年8月1日。如皋维权人士认为:侵害名誉权即使构成也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现在如皋公安越俎代庖滥用公权力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很显然是打击报复,因为涉案当事人邬海江是该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为什么会滥用权利,就很显然了。
另据维权人士单利华消息称:孟海霞解除拘留当天,前往拘留所接她的维权人士李建军在半路被警拦截,在关押一个晚上后,于今天早晨释放。
据李建军说:他是昨天(8月1日)去接孟海霞的时候,大约早晨7点30分被当局拦下,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他带到派出所(大约8点30分)开始对他事实询问,主要内容说他虚构事实诽谤他人,但李表示他没有虚构事实,所说都是真是的,在询问接近二十四小时时,于8月2日上午7点15分释放了他。
孟海霞和李建军均表示:对于如皋公安滥用职权的行为,将拿起法律武器,采取一系列手段,进行维权,坚决捍卫自己合法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