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阳报道)本网获悉:本网一直关注的深圳劳工维权领袖吴贵军案,终于获得国家赔偿。
本网以前报道见《迪威信工人再次向深圳工会发出联名信,要求释放维权代表吴贵军(图)》http://wqw2010.blogspot.com/2013/10/blog-post_5252.html
《深圳工人维权代表吴贵军被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开庭》
据深圳维权人士向本文信息员说:2014年7月29日,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作出国家赔偿判决书【深宝检控申赔决【2014】110号《刑事赔偿判决书》,判决由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赔偿吴贵军自2013年5月24日被刑事拘留至2014年5月29日释放,期间被羁押371天,每天按照国家赔偿日均工资200.69计算,共计赔偿74455.99元,对于吴贵军要求的1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则不予支持。
吴贵军是湖南籍农民工,原深圳迪信威公司员工,由于该公司搬厂没有给员工合理的补偿,吴贵军作为工人的维权谈判代表,裁决了集体维权,2013年5月23日,因领导300多名工人集体罢工,并向政府请愿,被抓捕,于5月24日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又因多次退侦后,还是证据不足,2014年5月29日被取保候审释放,2014年6月6日,检察院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