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今天(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唐荆陵代理律师前往了广州市公安局预审支队,签收了不许可会见通知书,并初步了解唐荆陵案的基本案情。以下是刘晓原律师在微博中对今天上午情况的通报。
刘晓原:“上午九时五十分,我赶到了广州市公安局预审支队,接待室打电话联系到办案警官,等到十时二十分,一个穿白丅恤衣的便衣来到大厅,他查看了我的执业证后,让我签收不许可会见通知书,我问他姓什么却不愿意说,也不拿警官证给我看。签完字后,他与一个穿便衣的年轻人带我到另一栋办公楼的小房间,房间只有一张桌子,两张凳子。穿便衣的年轻人只能站着。穿白丅恤便衣坐下后,打开一个长挎包,拿出录像机和架子,说对今天交谈要录音。我说既然你们要录像,我也可以录吧,随即拿出手机。年轻便衣看我拿手机有些不方便录,要我把手机给他帮我录。谈了一会后,穿白丅恤便衣突然说不录了,他主动关了录像机,我也让年轻便衣把手机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