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书面告知我拟以扰乱法庭秩序为由给我律师停业一年的行政处罚,告知我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我今日书面提出了听证要求,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拟对我处罚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海淀区法院司法建议、北京市司法局指定管辖函、对我的三次询问笔录等所有证据材料。
此案原由是我代理丁家喜律师要求官员财产公开和教育公平被起诉,罪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审期间,公检法人员大范围违法并涉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等多项犯罪,我在丁家喜的二审控告辩护词的已充分揭示。如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人员监视监听律师会见、不及时安排会见、后期不让我会见丁家喜;三级检察院和法院违法把丁家喜、许志永等十多人的共同犯罪案违法分拆成七八个案件,意在对所有参与游行示威的被告人全部追究刑事责任(该罪规定只制裁首要人员),违法扩大刑法打击面;检察院第一分院违法指派检察院庄伟等人违法去以海淀区代理检察员(法律和最高检规定无此种职务)身份违法担任公诉人,不适格;海淀区法院审判长范君、覃波、院长鲁为等人拒绝给律师复制视频证据;1月27日开庭时律师提出的公诉人、法官回避申请,不予理睬,不允许辩方提出的证人出庭的申请、拒绝出示一分检检察员双重任职违法担任海淀区公诉人的任职文书来证明公诉人身份的合规性,强制推进庭审。因辩护权被违法限制和剥夺,我被迫当庭递交书面声明后退庭投诉控告,寻求辩护救济。审判长范君借口我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扰乱法庭秩序为由,训诫我两次,最后同意我退庭。我退庭后即去一分检和市检察院、海淀区人大等机关投诉。5月22日,海淀区法院给北京市司法局司法建议书,要求对我进行行政处罚。北京市司法局指令昌平区司法局处理,该局5月28日立案调查,8月22日送达拟对我停业一年行政处罚的听证权利告知书。
明明是公检法人员大规模违法和犯罪,律师依法退庭投诉控告进行救济,却遭报复被污蔑为扰乱法庭秩序还要处罚,这就是违法者颠倒黑白的逻辑,是司法局人员参与的新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