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

因政府逼迫 成都访民发出断绝与儿子母子关系的声明



(维权网信息员陈华报道)成都访民吴俊梅因2007年在成都市金堂县购买了云绣新城的房子,被金堂县政府诈骗、侮辱,因此上访。期间,多次受到威胁。2014年年7月份,金堂县以其儿子调动工作为筹码,威逼其退出云绣新城的房子并签订转让协议。

为此,吴俊梅与儿子及家人彻底决裂,并发出断绝与儿子母子关系的声明。声明如下:

关于断绝与儿子的母子关系的声明:

我因2007年在成都市金堂县购买了云绣新城的房子,被金堂县政府诈骗、侮辱,我因此上访。今年7月份,金堂县政府以我儿子工作调动为筹码,威逼我退出云绣新城的房子并签订转让协议。为此,儿子及家人与我剑拔弩张、大动干戈,彻底决裂。(儿子尚在襁褓中,就随阿公阿婆生活,在儿子两岁时,就与其父亲离婚,离婚协议上明确写到,我不负担任何费用,儿子因此不认我。)在此,特发出声明,断绝与儿子的母子关系。

2007年底,成都市金堂县政府以城乡统筹的名义,开发了云绣新城楼盘。政府大肆对外宣传并公开对外出售,派出工作人员到处散发宣传资料,并在《成都日报》等报纸上连篇累赘的打广告,不断的出示金堂县发改委《金堂发改投资(2007)第19号》、《金规选址(2007)第29号》的批文,批文上明确写明项目业主为:金堂县赵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引进社会资金。
   
出于对政府的信任,许多人倾其所有,分别于070809年购买了云绣新城的房子,并与政府签订了合同。合同的签章为【金堂县赵镇人民政府云绣新城建设办公室】。交房日期为2009830日前。但是,房子不但没有按期交付,工程自2009年之后就被政府强行勒令停工,此时,一期工程已完工90%。政府称:开发商携款潜逃,正在追查款的去向。政府的公章丢了,被人盗盖了。项目已转给县建设局所属的花园水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商全裕坤在云绣新城停工两年后的2011121日,才被金堂县法院以抽逃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判处七年半,终审三年。但判决事实与云绣新城没有任何关系)。至今,开发商还派人把守云绣新城售楼部,政府派人把守工地。相反,作为项目收购方花园水投公司,却绕过得云公司,在无法核定结算资料真实性的情况下,破坏合同相对性原则,单方面与云绣新城的施工﹙承包﹚单位结算,甚至与被得云公司已经解除合同的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主体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施工单位进行所谓工程结算,根本无视被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等事关云绣新城根本利益的问题。
   
2011615日,金堂县政法委钟书记对在县信访局上访的购房户说:你们当初购房是不合法的,县委、县政府作出决定,全体购房户一律无条件退款,只退本金。退房的时候,还要写转让协议,房子自愿转让出来。你们要想解决问题,一是上访,二是通过法律途径。
  
随后,购房户们分别在2011年底至2012年初,先后六次到成都市政府、四川省委上访。

20111228日,购房户代表40多人在四川省委上访时,金堂县政府派副县长兼公安局王局长、赵镇政府副镇长陈桥等人将购房户诱骗至龙泉十陵镇政府,叫来当地的地痞,欲殴打购房户,后在旁人的拦阻下,未能得逞。当时上访购房户中,就有80多岁的老人和身怀六甲的孕妇。

事到如今,金堂县政府也没有给购房户只言片语的答复,却通过购房户所在政府、派出所、工作单位,无数次的通过电话或当面约谈,对购房户进行恐吓,称购房户非法购房,要进行追查。

由于购房户的不断上访,作为群体性事件,引起公安部的关注,在20132月底,批示成都市政府暨原金堂县委书记王波认真处理云绣新城事件。但金堂县政府却置若罔闻,不予理睬。

今年7月,金堂县政府以儿子调动工作为筹码,要挟我无条件退房,并写转让协议。为此,儿子及家人与我剑拔弩张、大动干戈,彻底决裂。在此,特发出声明,断绝与儿子的母子关系,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并保留对金堂县政府诈骗行为诉讼的权利。

特此声明
                                           
吴俊梅

201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