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常州永兴庵,建于清康熙十九年(1680),后遇大水浸没。乾隆元年(1736)六月,翻造扩建,却毁于太平天国战火。民国16年(1927)由镇江大悲庵比丘尼心成、心月来庵翻造,塑三宝佛像。 1935年两师太相继圆寂,由德量、德华和圆琮师太主持庵务。文革时期,红卫兵摧毁佛像,赶走比丘尼,改庵堂为仓库,毁于火灾。1995年再建,建筑面积780平方米,占地2亩。2001年秋,圆琮师太圆寂,明和法师依其遗嘱主持庵务,善男信女,慕名而来,香火旺盛。
2012年5月25日,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以“改造提升工程需要”为名与永兴庵签订《武进区被拆迁企业补偿安置协议》,约定为货币补偿,房屋折价及各种补偿总计482万元。但再建需要费用1500多万,缺口甚巨。由于经费不够,新建永兴庵只得停工,善男信女人迹稀少。
常州市武进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令明和法师云游募化。按庵规,比丘尼可开示苦行,有所得者,再回庵受菩萨戒,受香疤于顶。 随后,领取戒牒(比丘尼资格凭证),可四处云游募化。但募化上千万元,谈何容易?明和法师时常啼哭,好不凄凉。她委托倪文华代理法务。
倪文华发现,常州永兴庵拆迁存在很大问题。
首先,对永兴庵的安置中,剥夺了该庵对产权调换的选择权,只能按货币补偿。各种补偿一共为482万,而易地重建永兴庵要花费1500多万元。明和法师已经花费了720万了。明和法师再无力承担余下的各项工程款了,叫苦不迭。接下来,永兴庵改为永兴禅院,明和法师租地念经。
其次,当地政府一方面将明和法师安置在荡下庵过渡;另一方面又认定“荡下庵系非法宗教场所”,如此知法犯法,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再次,当地政府拆永兴庵的理由是建公路,但经倪文华现场调查,实际是建商品楼。原永兴庵正在3、4号楼群之间,根本无法建路。当地政府的公信力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