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8日星期日

常州王小俐再次向巡视组反映西湖街道歧视妇女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4927日上午,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王小俐奔赴南京,来到南京京西宾馆向中纪委巡视组反映西湖街道歧视妇女,剥夺其应当享有的村民同等待遇,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障手续。一星期内,王小俐已经二次向巡视组反映了当地政府在征地过程中歧视农村失地妇女。第一次是921日。
         
2008年始,常州武进经发区夏萧村实施拆迁,王小俐的家被划入拆迁范围。拆迁后,王小俐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田地,其应当享有的村民股份也被剥夺了。西湖街道没有按规定为王小俐办理社会保险。原因是王小俐已经出嫁。

王小俐认为,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男女平等。西湖街道和村委会对出嫁女不办理社保,显然属于歧视妇女,违反宪法规定。国家法律保障失地农民的权利,国务院【国办发(200428号文】明确规定,征地不得降低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并保障其长远生计。王小俐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利,坚持维权。

王小俐希望中纪委巡视组督促地方政府在征地过程中,依法确保农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关心失地农民疾苦,尤其是失地农村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