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文涛报道)近日,本网信息员获悉:山东威海暴力强拆受害人于在海,向威海市人民检察院、荣成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书,要求追究荣成市公安局石岛公安分局干警的渎职行为。
今年45岁的于在海,家住山东省威海市荣成石岛管理区港湾街道办事处张家社区居委会四区403号。他因拒绝接受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方案,7年中他3次遭遇黑恶势力的暴力强拆,每次都向警方报案求助。但让他感到痛心的是公安机关不但没有查处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反而和他们暗中勾结设下埋伏,对于在海进行惨无人道地暴力殴打,致使他身受重伤,落下终身残疾。
2006年8月,于在海所在的张家渔工商总公司、张家社区居委会在没有办理任何拆迁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对村中200多户村民住宅进行拆迁建楼。
于在海表示:城中村改造是好事我们拥护和支持,但他们在测量住宅面积和补偿中暗箱操作,存在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的问题 ,因人而异借拆迁之机为利益圈内少数干部亲朋谋私利,造成了很多矛盾纠纷,影响了城中村改造的进程,当时就有100多户村民不签协议,拒绝搬迁,至今已7年多仍有部分村民未签协议,我只是其中之一。
据于在海陈述:2011年5月11日清晨,我的房屋被张家渔工商总公司、开发商万安房地产公司雇佣的社会黑恶势力人员张义广、张武刚(均系刑满释放人员)等人用挖掘机铲毁。我当时拨打110报警求助,民警在讯问时,张义广供认是受村领导指使,但荣成市公安局石岛公安分局与涉案人员相互勾结,捏造事实,后来以“误拆”不予立案,并拒绝给我出具书面答复。
我到村委找到书记汤序亭要求赔偿处理解决问题,与他发生了争执冲突。事后,石岛公安分局治安队长张信用将我带到石岛公安分局做笔录后,将我关押在冰冷的房间里18个多小时水米未进。
第二天,我被放出来后刚走出石岛公安分局大门不远,突然从路边停着的一辆深灰色捷达车上下来3个人,其中2个人手拿镐棒朝我跑来。这些人我都在阻止强拆的现场见到过,我见势不好回头就跑,他们追上将我拖到一小岔路上,一个人勒住我的脖子,另外2人用镐棒朝我身上用力乱打,我被打的瘫倒在地不能动弹。幸亏周围有市民闻讯围拢过来,拨打110和120报警求助,3名凶手才逃离现场,临走时又抢走我的手机。
医院给我做出的检查诊断结果显示:双肺创伤并胸腔积液;胫腓骨骨折(右,AO分型B3);胫骨骨折(左,AO分型A2);胫骨近端骨挫伤(右);膝内侧副韧带损伤(右);膝内、外侧半月板前、后角损伤(左、右);膝髌上囊及关节腔内积液(左、右);小腿软组织挫裂伤(右);L3/4、L4/5、L5/S1椎间盘变性并膨出;肋骨骨折(右,第4肋);头部、颈部、右腰背部、右肩部、双前臂、双手部等全身多处击打伤及软组织挫伤。导致右腿创伤性关节炎,双腿滑膜关节炎并关节积液;双腿不能正常弯曲;肺、肾功能减退;腰部经常性疼痛。此次伤害给我留下严重的残疾和后遗症,致使我至今行动不便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2013年3月,张家渔工商总公司、万安房地产公司又肆无忌惮的、公然在我的宅基地上施工建楼,我及家人再次到石岛公安分局报案,而石岛公安分局与涉案人员勾结,伪造我父亲签名的,和按有手印的同意拆迁协议书来敷衍我们。
2013年8月,在各种证据面前,荣成市公安局副局长兼石岛公安分局局长梁德明、石岛公安分局刑侦副局长张锡林也不得不承认暴力强拆、强征的事实,但却还是以种种借口不予立案查处。
于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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