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蒲裕栋的律师介绍,本案经过六次补充侦查后在2014年8月20日第四次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蒲裕栋涉嫌故意伤害他人,洞口县法院第一次判决其有期徒刑六年,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但是从8月20日的庭审来看,蒲裕栋犯罪的证据几乎没有,应当无罪释放,不过法院至今没有做出判决。而蒲裕栋本人则一直被严重超期羁押。
本案之所以倍受社会关注,是因为:一、近年来,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洗劫民营企业家的财产,通过法院以“合法手段”制裁民营企业家,如浙江和广西频发企业家“被犯法”被判刑,而湖南曾成杰在周强任最高院院长不久后就被悄悄地诛杀;
二、据业内人士说,在本案中,警方有滥用职权枉法追诉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嫌疑,令人怀疑幕后黑手也有夺财的企图;
三、有多名证人出于良心发现或者慑于法律的尊严主动到法院反映侦查人员迫使或诱导他们做伪证,佐证了该案有猫腻;
四、据南方都市报的一位记者说,此案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在开庭前他到洞口县调查过,接待他的该县政法委副书记借口习近平上台后政法委权力被削减了,管不了公检法,避而不谈此案。
五、本案简单,但被告人被严重超期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