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5日星期日

苏昌兰:我又遭涉嫌“寻衅滋事” 被非法传唤(图 )


继上次2014912日因郭飞雄开庭事件,我被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派出所以“寻衅滋事” 非法传唤为由,警方以达到阻止我前往天河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旁听郭案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今天又遭遇非法传唤涉嫌所谓的“寻衅滋事”。

今天(2014105日)晚上,我夫妇俩正在为李方平律师的妻子庆祝生日,突然,听到急促的敲门声,走到门口看到几个警察,他们说要合法传唤我,说我涉嫌“寻衅滋事”,要求我开门。瞬间,屋里祥和、欢愉的气氛立即被突如其来的说辞打破了。

五个警察进门后,一个警察拿着手机对着我的家庭每一个角落在仔细的拍摄录像,有一个警察简单的和我说了几句,然后拿出手续【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传唤证、检查证】,在【被传唤人家属通知书】上要求我的丈夫签名,我问他们传唤我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是什么,他们没有回答我。坐在一旁的李方平律师拿着手机在拍摄,遭到这几个警察的严厉质问,要查李律师的身份证,期间发生激烈的口角,后来说李方平律师妨害公务,要把李律师带走。我看到这,因为考虑到今天是他老婆大人的生日,而且他的儿子,岳母也在,不想影响到家人。最后我说今天你们是来找我的,我跟你们去接受问询就是了,不要骚扰我的客人。最后警方把我一人带到桂城街道三山警务区。

到了三山警务区,他们主要问了一些关于香港公民“占中”的事情,后来他们告诉我根据中国的法律任何人发布香港“占中”的事情都是违法的。我反问他们根据那些法律规定的呢?他们让我到网络上查找。我说我只知道中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依照法律规定以多种形式表达和宣传自己的思想和见解。我认为我并没有构成违反中国的法律规定,而且今天对我的传唤我认为你们是有针对性的出警,因为香港的事情在网络上已经铺天盖地的在传播,为什么其他人不传唤呢?答曰:“因为不知道。”

到了105日的零时,他们要我在传唤证上签名,再送我回家。

再一次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的关心和支持!我已经安全回到家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