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星期二

隋牧青律师:隋双胜是恐怖份子?!



20141020日下午2.30许,受隋双胜妻子王传英委托,我从广州赶至位于即墨的市青岛第一看守所,会见以制造、储存爆炸物罪被刑事拘留的本家隋双胜。

据王传英介绍,经营绿化、土石方工程生意的隋双胜夫妻,因不满青岛市北区警方枉法包庇罪犯,致经济损失巨大,自2012年就不断上访、控告。20133月,隋双胜收到匿名人寄送的一本行贿日记(记载了国土、规划、市、区政府等部门数十名官员的名字、金额)和青岛市政府违规为开发商批地的文件(开发商因此非法获利约15亿元),隋双胜将其曝光,引发轰动,备受世人瞩目。而蹊跷的是,青岛市当局据此举报只抓捕、审判了一位市规划局处长王林科(判决书却将其职务变更为规划局高新分局局长,判刑10年),便偃旗息鼓。而隋双胜一家人自此不断遭受跟踪、恐吓、威胁,各种麻烦不断。

2014822日,隋双胜又根据匿名人士提供的青岛市政府内部文件向海外网站爆出青岛市政府为8位副市长秘密修建豪华别墅的腐败丑闻,一时舆论哗然,青岛当局却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对此毫无反应。924日早8时许,隋双胜正要出门为在市政府门前抗议的某村两百余名维权村民拍照,在家门口被数十名守候警察抓走。第二天,王传英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隋双胜罪名系“爆炸罪”,1010日,收到《逮捕通知书》,罪名变成“制造、储存爆炸物罪”。有趣的是,隋双胜家住青岛市南区,办案单位却是过往隋双胜夫妻不停投诉、控告的市北区公安分局。

会见前,王传英告诉我,在隋双胜被捕前,他们夫妻曾于9.189.23两次赴市北区分局控告辽源路派出所徇私枉法并举牌抗议。隋双胜被捕后,青岛市北分局方建辉副局长曾多次告诫隋太不得在网上发声,也不要聘请律师,因为他不会批准律师会见。所以隋太一再提醒我,这次会见很可能受阻。我告诉她,制造、储存爆炸物罪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不属于刑诉法36条规定的三类须经警方批准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特大贿赂罪),会见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尽管心理有所准备,到达看守所,递上会见所需的 “三证”,很快就隔窗看到电脑显示隋双胜“不准予会见”的字样,并得知隋双胜案系专案组办理。当值警察也很吃惊,立刻电话联系了办案单位,之后告诉我,虽然他也知道此案拒绝会见违法,但是会见系统已经锁定,他也没有办法,只能请我联系办案单位,知道我从广东远道而来不易,安慰我说这个案件只要正常交涉一下,会见绝无问题。显然,这位当值警察对本案背景、内幕一无所知,否则他就不会讲这番话了。我简单表达了我的观点、立场后就到驻所检察室投诉,结果被告知检察官下午根本就不上班。于是找到看守所一位李姓副所长交涉,最后只能留下联系方式无果而去。出所后我又拨打青岛市公安局督察投诉电话,第二天便接到市北分局预审科电话,告知我会见需要申请警方批准,我回答不会迁就这种非法、无理的要求(申请也不可能获批)。随后我和王传英又电话联系了方建辉副局长,质疑警方拒绝辩护律师会见的法律根据何在,方副局长悍然宣称:此案系恐怖犯罪案,隋双胜是恐怖份子!
虽然见识过太多中国式的荒唐,我还是对青岛警方的无法无天非常震惊!据王传英介绍,隋双胜被抓几天后,市北区警方从他们家中搜走了一些鞭炮、火柴、金属管、电钻、钉锤、一支仿真玩具汽手枪,其它则大量搜走了与爆炸物毫不相干的电脑(主机、笔记本)、硬盘、U盘(内存大量举报材料、官员贪腐证据)、手机(三部)、金饰品等财物。

根据王传英介绍及与警方接触,我初步判断:市北区警方违背刑诉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跨区抓捕隋双胜,出于打击报复目的而构陷隋双胜的嫌疑极大!而为了便于构陷,又滥用职权非法阻止律师会见。为阻止律师会见,警方竟然宣布一个两年来不断上访、控告、举报的维权公民为恐怖份子,而从警方拘留、逮捕罪名的不一,可见警方仍沿袭先随意抓人而后罗织罪名的非法手段,除了现有罪名,我更担忧,如此胆大妄为且有违法创意的市北区警方,后续会否为隋双胜寻找更加令人瞠目结舌的罪名。

自隋双胜被捕,曾有多名身份不明的人深夜上门砸门,王传英两次致电110报警求助,均无人理睬。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竟然从此不准业主隋双胜的私家车进入小区停放,警方到处散布隋双胜要制造爆炸事件的信息,在一些人眼里,隋双胜似乎真的成了恐怖份子。

一个宣称依法治国、号称法治社会的国家,一介平民只因不断公开曝光政府官贪腐内幕,便突然被抓并被宣布为恐怖分子从而拒绝律师会见,这才是真正令人恐怖的事情!

201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