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4年10月14日,河南省洛阳高新区辛店镇马赵营村民张三虎等11位村民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第三人洛阳高新区辛店镇马赵营村民委员会在2013年12月6日签订的《征地协议》无效。
2013年12月6日,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洛阳高新区辛店镇马赵营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征地协议》,村民的承包地在该协议规定的征收范围内。每亩耕地每年1000元的租金,一租就是20年。但一亩土地的市场价达几百万,而租金连卖土地所得金额的利息零头也不到。村民愤怒了,拉出横幅抗议以租代征,有400多人到场签字。该村有三千多亩耕地,逐渐被“以租代征”的违法圈地,蚕食鲸吞。
村民们认为:首先,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无权征收集体土地;其次,所谓“征地协议”,明明是“以租代征”,为法所不容。再次,管委会在所谓的征地过程中,没有公告,更没有听取村民的意见,根本没有将村民的权利放在眼里。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滥用职权,所签订的《征地协议》实际是以租代征,欺上瞒下,以达到肆无忌惮地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目的。目前,村民忍无可忍,已经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村民合法的权益。同时,村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举报等法律手段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