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陈刚报道)胡振云、高艳红是黑龙江省龙煤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七台河矿务局洗煤厂浮选车间的职工。2009年11月洗煤厂为了压缩成本违规频繁实验“三无”洗煤用化学试剂,且不给工人发放任何劳保用品,造成了高艳红、胡振云等15位工人中毒的生产安全事故。
事发后,胡振云、高艳红等人虽经多方治疗还是留下了难以治愈的病症,而责任单位的负责人为了个人私利,不顾工人的死活,刻意隐瞒事故,不给中毒的工人出医疗费,更有甚者买通当地职业病鉴定机构,重病轻鉴。
因为在事故中中毒严重,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胡振云、高艳红被逼开始上访维权,几年下来他们找遍了各级政府安监部门,各级安监部门的督办函拿了很多,但在责任单位那里都如同废纸一张,七台河矿务局为了阻止她们俩上访,停发了她俩的工资、不定期的职业病复发也不给医治,买通当地的强力部门多次对她们进行非法行政拘留。
现在她们俩的劳动能力因为责任事故已经完全丧失,工资被停发基本的生存权也被剥夺殆尽,上访维权被推来推去无人管,她们希望不幸境遇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还她们以基本的医疗权利和基本的生存权利,责任事故责任人能得到应有的惩治,责任单位负起他们该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