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

山东法院拖延执行逼孤儿寡母上访(图)


(维权网信息员孔涛报道)本网信息员今天(2014114日)接到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北隍村村民张东阳投诉材料,反映自己丈夫因工出事故死亡后,法院判责任人赔偿,责任人完全有支付赔偿能力,但法院却迟迟拖延不予执行,致使孤儿寡母与老人生活无着而被迫上访以维护自己权利。在从山东一级级上访到北京后,居然如石沉大海,毫无进展,让寡母绝望无助,深感自己的正当权利受到法院渎职惰政的侵害。

下面是张东阳的投诉材料:

求各界关注帮助维护我孤儿寡母权利

我叫张东阳,是山东烟台长岛县北隍村人,儿子邹鹏远今年九岁,上小学二年级。我和丈夫邹道平,平时靠养船捕鱼为生,生活过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还算和谐美满。可2012年的一场意外事故,夺去了我丈夫的生命,也打碎了这个家!

201265日,我丈夫受雇在给别人挖自来水管的过程中,发生塌方,把我丈夫埋在底下,造成死亡。事故发生过程清晰、责任明确,可是在以后的诉讼、判决过程中还周折一年半之久,并且法院还判我丈夫负三分责任(其实我丈夫不应负一分责任,因为当时完全是按雇主的要求去作)。由六户雇主赔偿我和儿子、公爹公婆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交通住宿餐饮费、抢救费等各项损失27万元。但就这样一个“打折”的赔偿款,法院至今还是不给执行。这六户被执行人有养车的、养船的、有开“渔家乐”的(一种为游客提供住宿的小旅馆),每家4.5万元,一分执行不上来(只有一家主动给了2万元)。都说“执行难”,我看一点都不难,难就难在我是一个只有小学文化、无权无势、带着一个九岁儿子的农村妇女。“老赖”不可怕,怕的是法院耍赖,怕的是法院也欺负孤儿寡母,怕的是中央也不主持正义!

我和公爹公婆多次找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马晓楠总是找各种理由推托,有一次甚至说:我手里案子很多,又不是专门办你一个案子。为此我还多次到烟台市和山东省法院上访,都无果而返。

失去了丈夫对这个家本来就是难以承受的打击,为追讨这25万执行款,我不得不进京上访。

十界四中全会前夕,我来到位于北京南四环附近的红寺村——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经过层层安检,进入了大厅,在12号窗口领了一张表,填好后到了三楼,看到对面桌子上写着“分流”的牌子,我把表交给了坐在后面的法警。法警朝对面坐着的一排人喊了一声“山东的”,有个50多岁模样的人走了过来,“跟我走吧”。出了法院大门,向东在大约走了5分钟路程,来到了据说是山东省法院驻最高法院信访接待室。他把我交给了一个蓬莱法院驻京法官,简单说了几句,他便让我回去,并给我开了一封函号为(2014)鲁信访便函字第6685号,下面盖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办公室”字样的印章。就这样结束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访。

第二天,我把这封信用挂号寄给了蓬莱法院,至今沓无音信。

在我心目中最神圣的最高法院尚且如此,我还能去找谁?听很多访民说,再告下去就“非访”了,“非法上访”,这个罪名听起来怪怪的,就是说,如果再告下去的话,我就“犯法”了,政府正在打击的。最近,“非法”这个词出现的频率很高,什么非法占道、非法经营、非法集会…。前几天在网上又看到“非法占中”,况且有访民朋友告诉我:中央政法委早有文件,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到网上终于查到,这是2009年中央政法委出台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写的,我很害怕,怕被打击,我不能有任何闪失,因为我九岁儿子在等着我回家,我是他唯一的依靠。我是第一次离开儿子这么长时间,儿子已经想我想出病。我该怎么办?面对前方的路,我很迷惘……..

张东阳向社会求助:救救我和儿子!
电话:1558956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