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4年10月30日,石家庄市桥西区大谈村村民杜俊超通过特快专递向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地字第130100201400014、13010020140001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经杜俊超先生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于2014年8月29日向拆迁受害人杜俊超公开了其颁发的地字第130100201400014、13010020140001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杜俊超认为:
首先,被告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连续颁发了二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化整为零的嫌疑,且在颁发许可证之前既没有召开听证会,也没有听取原告杜俊超等行政相对人的意见,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其次,上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未公示;
再次,用地单位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就已经占地施工了, 被告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应当对其作出处罚,而不是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纵容其违法行为。
最后,地字第13010020140001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栏内容不明确,四至位置也不明确。即:没有确定的范围,而是“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显然犯了因果倒置的逻辑错误。杜俊超认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而不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大谈村在非法圈地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野蛮拆迁现象。例如,拆迁方肆无忌惮地破坏道路和供电设施,还对杜俊超的家人进行殴打,并将杜俊超5岁的女儿打成骨折,经司法鉴定为轻伤,应追究刑事责任,但至今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