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孔涛报道)本网信息员今天(2014年11月30日)接到海南省海口市公民黄桂英举报材料,反映她10岁儿子伍卓武遭到当地公医院无资格执业医生的非法行医治疗,致脑死亡成植物状态已经五年,当地政府卫生管理机关——海南省卫生厅、海口市卫生局、秀英区卫生局、秀英区卫生监督所、长流中心卫生院等勾结、包庇不法行医人及机构,致使病不能医,冤不能伸,还屡屡遭到当地政府对上访举报人的打击迫害。特请社会各界关注。
附:举报书
举报人:黄桂英,联系电话:15120757505
被举报人:海南省卫生厅、海口市卫生局、秀英区卫生局、秀英区卫生监督所,长流中心卫生院。
举报事由:上述被举报人涉嫌滥用职权,徇情枉法,故意造假包庇因非法行医和违法行医而致10岁儿童伍卓武脑死亡(植物人状态已5年)的涉嫌严重犯罪之医生及医院负责人,故意不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故意包庇伪造国家机关公章、证件的犯罪事实。
举报事实:2009年4月14日,海口市长流镇10岁少儿伍卓武因腹痛被长流中心卫生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并于当天中午在该院施行阑尾切除手术,术中伍卓武突发全脊髓麻醉症状(呼吸、心跳停止以及血压急剧降低),经海口市人民医院麻醉科朱主任率队紧急赶到该院抢救后,最终确诊伍卓武为脑死亡,成植物人状态。现已查明,长流中心卫生院没有麻醉科,无必须的麻醉意外抢救设备,无麻醉药品使用准入登记资格,而麻醉手术者蔡上孙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无外科行医资格,无麻醉学习记录,无全国统一麻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记录,无麻醉师资格登记注册记录,无麻醉专业技术职称,其已涉嫌非法行医致人一级伤残而构成犯罪。
然而,上述被举报人却故意将实施麻醉手术之人蔡上孙虚报为邝道任,又将于事发当晚19:00才来值班并填写医嘱单的邝道任虚报为蔡小林,且还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将未取得麻醉资格的医院及其医生实施麻醉手术的非法行医和违法行医行为谎称是正确的,意在掩盖犯罪事实,使得涉嫌犯罪之人得以逃脱法律的惩罚,事实上,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长流中心卫生院不具有开展麻醉手术业务的资格,该院对10岁儿童实施麻醉手术不仅违法,而且是草菅人命,直接葬送了一个花季少年的美好人生,令人痛惜万分!依据病历医嘱单,开具麻醉药处方及麻醉手术方案之人正是蔡上孙,有其签名为证,以此相对应的“麻醉知情同意书”的麻醉医师签名亦为蔡上孙,邝道任本人从未在麻醉手术记录单上签过名,之所以出现其名字实系他人冒签,而且邝道任本人亦不承认系其实施的麻醉手术,经查病历记录,邝道任是在事发过后当晚19:00才来到医院值班,这些证据足以证明,邝道任并不是做此麻醉手术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取得麻醉医师资格必须先通过全国统一麻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必须进行麻醉师资格登记注册,或是取得麻醉专业技术职称并经注册后方具有麻醉手术资格,而蔡上孙和邝道任均无此备案记录,这证明不论是蔡上孙还是邝道任,他们都没有做麻醉手术的资格,如果他们因为实施麻醉手术而致人一级伤残,那就已是涉嫌犯罪,应依法移交相关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蔡上孙的专业技术职称证,因发证单位是海南省卫生厅而不是海南省人劳厅或是海口市人劳局,帮将此疑问举报给省卫生厅,但该厅却拒绝回答,亦不查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1998年6月26日前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直接凭此专业技术职称证取得国家卫生部统一制作的医师资格证,再凭该证进行相应的执法注册,取得卫生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注册证后方可依法行医。对于蔡上孙而言,如果他的专业技术职称证是假的,那么他之后所取得的医师资格证和执业注册证均应视为非法无效,并应由卫生行政机关予以收缴,而他之前的行医行为均应视为非法行医,如已涉嫌犯罪,则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恳请安排对邝道任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以证明麻醉手术记录单的签名非邝道任本人所签。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