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洋报道)新浪微博实名用户@伊通法院郭学宏,发出一则自我检举信,指控官员干预司法。
以下是检举书全文:
自我检举书
2014年11月02日 21:06:07 伊通法院郭学宏
【违反四中全会的决定 没有坚持法律规定拒不抵制外界对司法的不当干预】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
本人郭学宏原系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 (且系原法院副院长),2009年我们法院依法受理了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原告马冬仓诉被告秋冬华采石场承包合同拖欠承包费纠纷该案由采石场辖区法庭马安法庭受理,受理后依照原告申请对被告的即将转移的部分财产(产品石料和部分设备)进行了保全,就地保全(不准转移设备允许使用。)
可是,正当此时,被告秋冬华通过关系找到吉林省政府的软环境办的副主任李明国。李明国便以法院受理的案件“涉软”为由,开始干预便无休止的不间断地,要求四平中级伊通两级法院相关领导和办案人去省软环境办这位李大人汇报、汇报、再汇报!
最后我们终于明白了李大人赤裸裸的你们的案件办错了你们要无条件的解除保全财产!这才是醉翁之意!后将这位大人的意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研究结论一致;因不符合解除条件。不同意解除保全!
此事他一直到一年后的2010年6月2号李明国大人见他的要求彻底破灭便撕下一切面具恼羞成怒!以“省软办”的名义强令四平市纪委对伊通法院三名不听话的法官(院长姜守臣,副院长郭学宏,办案庭长张志信!)必须统统撤职!至此,此事在吉林省轰动一时!可怜原告马冬仓这个普普通通的,民事案子在省城长春市和四平地区一共十二个基层法院历经再审、再再审共经历了六家法院现在仍然睡眠在长春市的南关法院(再无人敢审!无人敢执!)南关法院真是一道难关哪!
从以上过程看出,我作为法院副院长的我虽然面对腐败关员对法律的不当干预做出了抵制!但还是没能有效的防止干预后果的发生!距离四中全会的决定对法官的要求还差得很远!属于抵制未遂!而且由于情绪没有控制好!还害的自己得了中风!险些丢命!总之我自觉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国家对不起法律!希望最高人民检察院治我等被渎职之罪!也请中央纪委对我的党籍作出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