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雷成报道)2007年8月14日,成都锦江区政府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作出锦府发【2007】70号《关于同意对粉坊堰村十组村民余茂才实施强制搬迂的批复》,许可上级国土行政机关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锦江分局强占原吿余茂才(陈伦珍丈夫)全家5口人原承包经营使用的集体使用土地面积5.45亩,林地1亩、私有房屋宅基地85平米。同时许可强拆原告余茂才户全家5人原居住的全部私房面积180平方米。房屋、土地强征强拆后,土地荒废至今没有使用,杂草重生。
2014年4月3日上午,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包贵云主任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将川土府【2005】227号征地批准文件提供给原吿。原吿余茂才、陈伦珍、余琼彬、万玉琼、余磊认为:一、四川省人民政府无批准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25.7039公顷的征地审批专属权。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土【2005】277号征地批准文件自称:“已经省政府上报国务院批准”的事实,无事实依据,对国务院批准的土地,省人民政府无权作出征地批复。
这么多年来,余茂才全家5人的土地被违法强占,在没有赔偿分文、生活无着的情况下,他们把强占荒废至今没有使用、杂草重生的土地开荒种上农作物,被锦江区政府多次派人捣毁。
2014年10月28日,锦江区政府再次安排推土机捣毁陈伦珍他们的菜园,他们打破围墙,推毁庄稼。陈伦珍无数次报警,警察不出警。她打市长公开电话,也无济于事。她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舍命坐到了推土机上。就这样,推土机工作人员在电话请示后,才停止了兽行。陈伦珍看着全家辛苦血泪种植的庄稼一次次被捣毁的面目全非,欲哭无泪。
图一拆迁干部指挥捣毁陈伦珍家种植的菜园
图二、三陈伦珍舍命坐在推土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