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友冷锋自述为法轮功学员李艳的取保经过:
今天我和李艳的老母亲、她的哥哥、她的儿子小张为李艳一起去公安局申请取保。直接到国保大队教导员李百奎办公室找他。其下属说开会去了,等问清我们来意给李教打了电话,李说案件已经批捕,申请取保应该去检察院。我说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应该找你们。我们就在办公室等他。
中间我和小张去了检察院控告申诉科。询问上次我控告派出所所长方东的进展。控申科王科长说不光没立案,连受案都没有。我要他给我书面不受理通知。他说他干了几十年没这规矩。还说我可以去告他。纠缠许久无果。后折返回公安局,继续等李教导员。
约等了两个小时,后询问其下属,才知开完会之后人家看望生病的母亲了,看来是孝子,问题是作为公仆是否应以公事为先,即便回去看你母亲,至少要见我们一面吧,或者至少要主动告诉我们吧。
我和小张又找到主管国宝的李副局长,李局态度算和蔼,但皮球踢得更棒。一开始和国宝李教导员观点相同,认为已经批捕,应该找检察院申请。果然是一个老师教出来的徒弟,估计在他们这儿,从没有取保候审的先例。后小张把上次看到多个警察在李教导员办公室上班时间打牌的事举报了。因为是我和小张亲眼所见,我也做了证明。李局淡定说你们可以找纪委。看来人家根本不觉得这算点事。我还是留了一份申请书给他。另一份让小张带给办案所长方东。
下午我们有又去了看守所,看守所只允许我自己进去,找到孙教导员要求他们提供李艳入所时的体检单复印件,孙对我“谆谆劝导”,反复劝我不要一条道走到黑,说申请没用的,考虑到李艳的病情和涉嫌的罪名,根本不可能取保。我说有用没用不是我能决定,但我要做到问心无愧,入所体检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其近亲属有权利知了。看得出,他觉得这已经算仁至义尽了 。
从看守所出来,看见小张扶着91岁的外婆妪偻蹒跚着迎面向我走来,那种殷切希望我有好消息的眼神,再想起一个91岁的老人,听说自己女儿被抓,坐8小时的火车连夜从大庆赶到盘锦,吃午饭时抓着我的手久久不放,拜托我一定救出她女儿,那张老泪纵横的脸。一种无力感痛彻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