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6日上午,我们中涛公司投资人上访西安市公安局,要求立案查处,为我们追回投入的资金。据我们集资人目前统计到的数字,给中涛公司集资的有二百多人,总金额为881万多元。
办有经营执照的陕西中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涛公司)法人是陈伊超,说是有一千多万元的注册资金。
从2012年起,中涛公司以给河南伊川欢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集资为名,在西安征集资金,年息根据集资时间长短不同分别为14.4%至18%。到今年12月初,越来越多的集资者发现中涛公司寻找理由停止支付利息和本金,陈伊超等公司主要人员也不见人影,打电话也不接听,中涛公司雇佣的工作人员中也有的投了钱,发现此情况不对劲儿,告诉了其他的投资人,并于12月7日向警方报案。
西安莲湖公安分局北关派出所警察到中涛公司办公地点向在场的办事员和集资者简单询问了情况,拍照,并锁了办公地点的门。按照警察的要求,我们集资人和公司办事人员尽我们所能,复印了公司及我们集资的有关材料。
当我们将这些材料交到北关派出所后,北关派出所说立不上案,莲湖分局不给立案。我们集资人又找到莲湖公安分局,莲湖公安分局说没有接到北关派出所的立案报告。就这样,派出所和分局推来推去。今天,我们上访西安市公安局,要求立即立案查处,为我们追回投入的资金。
中涛公司全体集资人
2014年12月16日
(注:来稿照登,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