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戴亮综合报道)本网获悉:2014年12月5日下午13时,洛阳老城案诉讼代表人之一70岁的何伯亭老先生,被洛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带走。12月6日下午3时,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洛阳公安局老城分局刑事拘留,羁押在孟津看守所。何伯亭的家属于6日晚上10时接到刑拘通知。
今天(2014年12月8日)中午,任全牛律师在微博上说:“洛阳何柏亭案违法拒绝律师会见,上午九时,高承才、任全牛两律师到孟津县看守所,该所称会见须经办案单位批准并出具图中文书。律师打电话给办案警官牛伟东,对方称开会便挂了,赴办案单位找不到人!七十岁老何因控告洛阳老城野蛮违法强拆而遭报复。何患高血压糖尿病!如此迫害一个老人,于心何忍?”
何伯亭,男,70岁,河南省洛阳市人,曾从事龙灯制作20多年。在洛阳市中级法院受理“洛阳老城行诉案”之后的2014年3月19日,何伯亭等四人被老城区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罪”传唤。3月20日下午,4人到公安局接受传唤,在一两百名群众的围观下又被释放。自此以后,警方还曾到家里口头传唤他,却不再出示任何文书。
洛阳老城案相关信息:
2012年10月26日,洛阳市政府与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由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升龙集团按照3:7的投资比例成立公司,对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900多亩地进行整体开发,主打仿古商业街区和高档住房。
2013年8月7日,洛阳市老城区政府作出《洛阳古城(老城区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要求该街区9000多户、2万余居民接受政府的标准搬迁,另行安置,且不安排回迁。
而政府的征收决定,并未经过法定程序。老城区的拆迁户们在维权中控诉,以上合作协议很明显违反了土地招拍挂的相关规定,东、西南隅位于历史文化街区紫线保护范围内,期望可以援引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以避免被“大拆大建”。老城区一位官员称,要征收历史文化街区内的900多亩土地,走法律程序的话,“几年都无法成功”。以何伯亭所代表的253人,决定走行政诉讼程序来来维权,起诉洛阳市老城区政府非法拆迁。2014年 3月28日,该案一审开庭。
2014年9月26日,何伯亭和维权居民们领到了判决书。洛阳中院(2014)洛行初字第1-25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洛阳市老城区政府2013年8月7日作出的《关于洛阳古城(老城区东、西南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违法;责令老城区政府针对资金不到位及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问题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洛阳市中院在判决书中称,洛阳市老城区政府的征收决定,目的是为了旧城改建和文物保护,为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已经投入巨额资金,被征收范围内的居民,多数已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有部分房屋已经拆除。此时如撤销该征收决定,将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拆迁将继续,法院责令其作出补救措施。
诉讼的拆迁户们很难想通,既然法院判定洛阳市老城区政府的拆迁决定违法,为何又容许其继续执行拆迁。 “这样的判决,就像一个姑娘被强暴了,法院不是想着处罚强奸犯,而是说虽然强奸违法,但既然已经造成了损失,让他补个婚礼,把姑娘娶了算了。”代理律师王磊说。
10月10日,何伯亭到河南省高院递交上诉状,要求撤销洛阳市中院的一审行政判决书。洛阳市中院的法官多次劝阻何伯亭上诉,他们称,洛阳市中院已经顶着很大的压力受理并审判了这起案件,若何伯亭再去上诉的话,也会将压力再次下压到洛阳市,上诉也没用。
何伯亭先生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