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人:王全章,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
建议事项:免去建三江农垦法院王敬军庭长、审判员职务
事实与理由:建议人作为石孟文、王燕欣等人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王燕欣的辩护人,于2014年12月17日参加了该案的庭审辩护,庭审过程中,该案主审法官王敬军对众多辩护人提出的正当程序要求均不予理睬。12月19日晚5点10分左右,因建议人的手机震动,建议人随即将手机关掉,主审法官王敬军随即以建议人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为由宣布取消建议人的辩护资格,并且要求王燕欣另行委托律师。
建议人认为,王敬军作为一名法官,无视刑事诉讼法的一系列程序规定,不尊重被告人、辩护人的程序权利,并且无视庭审纪律的相关规定,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建议人的辩护资格,侵害了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权利,其所做所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法官形象,违反了法官法、法官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特建议免去其庭长和审判员的职务。
此致 黑龙江省人大常务委员会
敬礼
建议人: 王全章
抄送: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