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

吉林公民董国芳因揭露当地媒体泡制假新闻被判刑三年


(维权网信息员陈刚报道)董国芳是吉林省公主岭市双城堡镇西山村人,2009710日,她家的一段院墙被法院强行拆除过程中,为阻止法院的强拆,在和当地派出所民警李鑫撕扯过程中,董国芳情急之下咬了李鑫一口。第二天吉林当地的报纸《新文化报》以题为《强拆占道墙村妇咬伤法官手》发了一篇假新闻,该篇新闻没有经过任何的调查核实,通篇对董国芳及其家人进行污蔑和人身攻击,并信口开河地编造出在拆除现场村民放起了鞭炮进行庆祝的消息。该篇假新闻被多家媒体转载,给董国芳及其家人造成重大名誉伤害和生产生活上的羁绊。

事发后董国芳多次去长春新文化报社,就他们发布假新闻给他们一家造成伤害进行抗议维权,并请求消除影响、赔偿损失,遭到野蛮的拒绝。无奈董国芳开始上访,她在吉林省内找遍了新文化报的多家管理部门,都被护犊子式地进行推脱和敷衍,被逼于2013年去北京上访。

201451日,在北京正常上访的董国芳被当地政府抓回原籍,52日以涉嫌寻衅滋事的罪名被刑拘,15天以后以相同的罪名被批捕。20141123日,公主岭市法院枉法判处董国芳有期徒刑3年,董国芳当庭表示不服,现在已经向四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对二审结果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