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马文林曾经是陕西省延安市的一位法律工作者,1999年11月16日,他因为陕西省子洲县万名农民减负维权依法代案,被陕西省子洲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拘禁”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5年。十五年多来,子洲县的数万名农民,一直没有中断要求为马文林冤案平反,下面这两篇文章,就是5万8千农民联名再次于2014年发给中央政法委、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机关的举报并申告书。
一、
迟到的正义何时到 ?!
陕西的司法腐败何以不得依法问责?
马文林的奇冤重案何以不得平冤昭雪?
陕北老区子洲县18位农民代表再次向中央政法机关
举 报 并 申 告
尊敬的中央政法机关各位领导:
我们18位农民,代表陕北老区子洲县自发签字联名的5万8千农民,再次以血和泪的控诉,揭摆举报陕西的司法腐败,并为我们老区农民“减负”维权诉讼的委托代理人、法律工作者马文林同志和20多位无辜农民所遭受的涉农大冤案呼冤申告!
十五年前,子洲、榆林的司法机关,在县委主要领导谭策吾、任怀业指令下,为了打击镇压广大农民“减负”维权诉讼活动,大肆抓捕农民诉讼代表及其诉讼委托代理人,凭空捏造罪名,恶意扭曲事实,故意制造了震惊全国的马文林大冤案!此案经陕西省律师协会、省法学会邀请我省12位著名刑法学专家教授,进行研讨论证,一致认为:“本案是冤案”、“马文林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接受农民委托后,利用村镇集市,原原本本向农民宣传中央‘减负’文件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农民运用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正是我们党所期望出现的依法治国的法制道路,是一种有益于改革、稳定、发展的行为。党和政府应鼓励这样的人和这样的行为,如果不这样,党和国家就完了”、“起诉和判决认定的事实恰恰证明了马文林没有犯罪”、“马文林不是有罪,而是有功”、“子洲法院违法办案,强加罪名不能成立。”(详见著名法学专家教授“研讨论证纪要”、“法律意见书”等三份文件)。
由于原审法院极其明显的违法办案、枉法裁判,引来众多新闻媒体的调查采访,尽管子洲县委、县政府做贼心虚,害怕新闻曝光,出面堵截扣留记者,并采用虚报案情的卑劣手段,蒙骗省、市领导,通报陕西境内新闻媒体不准刊发曝光,但仍然有《法制日报》的几位记者采写的真实报道,分别在山东《威海晚报•东方法案》、《南方法制》报、中央《法制日报》等新闻报刊,分别以《主持正义为何被判刑五年》、《宣传中央“减负”政策有罪吗》等整版篇幅的曝光新闻,公开披露了子洲法院、榆林中院明知马文林无罪,却故意违法办案、强加罪名、枉法裁判,恶意制造冤案、陷害无辜,公然践踏宪法、侵犯人权的枉法渎职行径!在全国造成了广泛而强烈的反响!严重损毁了我国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在陕北老区,甚至在全国激起了广泛而强烈的民愤!
然而,就是这样一起明明白白的冤假错案,历经15年上访申诉,省、市两级法院,明知是冤案,却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经久拖延压案,先后八次上下批转,互相推诿扯皮,始终不予立案再审,纠正平冤,反而枉法驳回申诉,妄图永久置冤!特别令人费解的是,2008年,当马文林的冤案申诉得到当时的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赵乐际同志的亲笔批示,随后又得到温家宝总理的批转,而省高院在安东院长的主持下,竟然还是拒绝立案再审纠正平冤,又一次推诿下转到榆林中院拖延压案三年之久。当第八次再次申诉到省高院后,在安东院长的阻挠下,再次拖延压案一年半之久,竟又将此明明白白的涉农大案枉法驳回!由此可见,陕西的司法腐败已达到登峰造极!作为省高院首席大法官的安东,可谓陕西司法腐败的顶层首脑,亦可谓陕西司法腐败的罪魁祸首!然而,陕西的司法腐败势力如此渎职枉法制造冤案,公然践踏宪法,侵犯无辜!公然与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关于公平正义的系列司法政策相对抗,
何以不得依法问责?马文林主持正义遭受的冤案明明白白,何以不得平冤昭雪?
为此,我们18位农民代表先后十余次给中共陕西省委和中央政法机关,直接申诉递交或快递邮寄《关于陕西司法腐败、司法办案严重不公》以及马文林和20多位无辜农民诉讼代表涉农大冤案的《举报并申告》,具体递交或邮寄的时间是:2014年6月3日、12月25日直接给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刑事申诉》、《举报并申告》和相关证据材料各一套;2013年12月25日,分别给最高人民法院、中央政法委各邮寄《举报并申告》一套;2014年元月18日、2月12日,先后两次给中共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快递邮寄上述《举报并申告》两套;2014年6月6日,分别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纪委各邮寄一套;2014年8月23日、9月22日,先后两次给中央第七巡视组递交了上述《举报并申告》及相关证据材料各一套。以上投送的材料均有单位签收回复,但至今没有任何机关立案查处的消息。难道说,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和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等中央新一届领导,关于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切实纠正冤假错案、公正司法、公平正义、“决不允许滥用职权、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特别要重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系列指示、政令,只是纸上空文,不予付诸实施吗?难道说,在共产党执政时代的司法机关,岂能重演如“徐九经升官记”中所说的“国法条条空自有,高官弄权百姓愁!”的黑暗悲剧吗?!
面对如此现实,我们陕北老区的冤民百姓,真正是:苦告无门,万般无奈!只好再次万众联名,通过互联网,再次向中央政法机关呼唤青天!特别恳望高法、高检能够真诚践行习总书记的系列指示政令,勇于担当司法职责,为陕北老区子洲县的涉农大冤案平冤昭雪!
此 致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投诉举报人代表:王雨祥 王万江 景仰会
马丕贵 乔凤海 苗忠爱
马守元 马兆忠 贺李生
王兴卫 张凤鸣 李福财
郭加虎 李清格 马雄和
马 琴 高加柱 马忠义
2015.01.18
二、
陕西的司法腐败、执法不公必须彻查整治
马文林的奇冤重案必须平冤昭雪
血 和 泪 的 控 诉
陕北老区子洲县18位农民代表向中央政法机关公开致函
举 报 并 申 告
尊敬的中央政法机关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们18位农民,代表陕北老区子洲县自发签字联名的5万8千农民,再次以血和泪的控诉揭摆举报陕西的司法腐败、执法司法严重不公!并为我们老区农民“减负”维权诉讼的委托代理人、法律工作者马文林同志和20多位无辜农民所遭受的涉农大冤案呼冤申告!
十五年前,子洲、榆林的司法机关,在县委主要领导谭策吾(时任榆林地委副书记、子洲县委书记)、任怀业指使下,为了打击镇压广大农民“减负”维权诉讼活动,大肆抓捕农民诉讼代表及其诉讼委托代理人,凭空枉罗罪名,恶意扭曲事实,故意制造了震惊全国的马文林大冤案,在国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然而,就是这样一起明明白白的冤假错案,历经15年上访申诉,省、市两级法院,明知是冤案,却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经久拖延压案,先后八次上下批转,互相推诿扯皮,始终不予立案再审,纠正平冤,反而枉法驳回申诉,妄图永久置冤!为此,更激起我们老区广大农民的强烈愤怒!再次万众联名,由王雨祥、王万江、景仰会等18位农民代表,公开向中央政法机关据实举报陕西的司法腐败并未蒙冤15年之久的马文林同志申告平冤。
被举报人:子洲县检、法两院(1997—99年)时任马文林冤案的主诉检察官王海林、张旭东;主审法官:审判长张向东、审判员冯太琦、苏毅;
被举报人:榆林市中级法院(1999年)时任马文林冤案上诉二审的审判长李平旺、审判员米合高、李广海(现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
被举报人:张世斌(1999—2001年)时任榆林中院院长,现已退休。
被举报人:安东(2007年—2013年3月)时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2013年3月调任陕西省政法委书记。
举报案由:报复陷害、滥用职权、暴力取证、徇私枉法!
事实与理由:
一、县委领导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指令司法机关,公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恶意制造冤案!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革命老区子洲县,遭受水、旱、涝、冻四大灾害,农作物几近绝收,但是部分乡镇,公然违背中央“减负”政策,反而虚报农民人均纯收入,随意加码、巧立名目、多收超征,肆意加重农民负担,甚至对抵制不合理农负的农民殴打、审讯、关押等暴力残害。激起广大农民的强烈民愤!农民无奈,先后有裴家湾、驼耳巷等几个乡镇,发起了万民状告乡政府的“减负”维权诉讼,由于裴乡农民“减负”维权诉讼的胜诉,鼓舞了其他乡镇农民的诉讼热情。但是,由于裴家湾、驼耳巷等乡镇非法加重农民负担的事实,经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从“窑洞”到法庭》、《法制日报》《为什么子洲县农负问题如此多》等多家新闻媒体曝光,舆论一片哗然,子洲县委主要领导,非但不能自责其政府工作的错误,反而极端仇视广大农民的维权诉讼活动。他们把裴家湾、驼巷等几个乡镇因为非法加重农民负担而造成工作的被动局面,统统归咎于广大维权诉讼的农民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马文林同志(延安市的法律工作者)。于是,县政府一声令下,公安局四处抓人,从1998年元月至99年夏季,先后抓捕了农民诉讼代表马文洲(70高龄的老党员、老书记,被冤案摧残致死)、马忠义、刘玉梅、马文斗、马全、马俊海、马守元、马方卫、王继有(已死)、王有会(已死)、王继贵、景仰会、景文衍、苗忠艾、李清咯、乔增级、常文明、张凤鸣、马兆忠、高加柱等20余名无辜农民,被非法拘捕入狱,先后被判刑、劳教或刑拘取保,至今冤案未平!法律工作者马文林受农民委托,为众多无辜受害农民赴京上访,讨个公正说法,不料,竟被子洲公安局事先诬告通知中央信访接待站和北京市公安局13处民警,于1999年7月8日在中办、国办讯访接待站非法拘禁(未出示任何拘捕手续),马文林据理质疑,却遭残刑毒打,致眼底出血,满口牙齿松动(后全部脱落)。7月12日,子洲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他批捕并押回子洲。后经几个月侦查,证明马文林没有任何犯罪行为,但是,当时的县委主要领导谭策吾和任怀业竟武断指令:必须给马文林判刑五年!于是,司法机关顺从县委书记的指令,恶意扭曲事实,甚至凭空捏造,竟将马文林原原本本宣传中央“减负”文件政策和法律法规,扭曲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刑处罚。而榆林中院竟又公然枉法维持了原判。
二、马文林同志的冤案是一起明明白白的涉农大冤案。
原审判决和裁定认定的所谓犯罪事实恰恰证明了马文林没有犯罪。
原判认定驼巷乡农民和马文林所谓三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事实,即1997年11月2日的上街宣传、11月3日的乡政府谈话和11月19日榆林上访,就此三次活动的事实真相而言,均无任何犯罪嫌疑可言。
其一、农民代表马全、马方卫于1997年11月2日在驼巷乡集市上播放录音磁带,其内容是马全请马文林原原本本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96)13号文件和“中央17条”等“减负政策”文件。此事真相,由子洲县公安局艾长江副局长带队亲自去驼巷乡调查证实,不但连治安案件都未能构成,而且应属于农民代表和马文林宣传学习中央文件政策的有益活动。
其二、11月3日乡政府谈话的事实真相:
因为11月2日农民代表马全、马方卫在街上播放录音磁带宣传中央文件政策,乡干部向县政府诬告:“驼巷农民和马文林召开违法集会”。县领导指令公安局主管刑侦的艾长江副局长带队去驼巷乡查办,当公安人员到驼巷时,录音早已播放完毕,几名宣传人员都已回家。次日即11月3日凌晨8时左右,乡干部携同公安民警分头到各村传讯农民代表到乡政府谈话,马文林当时正在老山峁村马兆忠家吃早饭,接到通知后,随即与马兆忠两人来到乡政府,遵照艾局长的指示,马文林与几名农民代表分别与公安人员谈了话,如实陈述了昨天播放录音,宣传学习中央文件政策的情况,如马文林与公安民警韩睿的谈话笔录,足以证实当时的真实情况。公安局调查结果,证明了农民代表和马文林播放录音,宣传中央文件政策,不但不构成犯罪,而且是学习宣传中央政策的有益活动。不料两年后竟被认定为犯罪而判刑。
以上所述,请向子洲县公安局艾长江副局长调查核实,就会真相大白。
其三、所谓11月19日榆林上访的真相:1997年11月19日,子洲县裴家湾、淮宁湾、驼巷三乡群体农民上访榆林之事,完全是由裴乡农民代表王雨祥等于11月8号策划决定的。马文林自从11月2日宣传中央文件被公安局传讯谈话后,于11月4日早晨回了延安,本月内再未来过子洲。榆林上访之事,他从始至终一概不知。原审机关毫无任何真凭实据,凭空认定榆林上访是马文林策划指挥,真是荒谬至极!更何况,裴乡农民代表按照省委纠风办的意思去榆林上访催问“减负”一案,本来也不构成犯罪,而远在延安,对上访之事毫无知晓的马文林岂能构成犯罪吗?以上事实,请参见律师调查的王雨祥、张凤鸣、乔凤海、郭加虎等证人证言足以证实。
另外,原审机关认定马文林犯非法拘禁的罪名更是荒谬之极!原判认定:“1999年4月8日,县上派赵亮到驼巷乡老山峁移交账务,与马俊海等人发生分歧,当即将赵亮扣留,将其行动限制在本村范围。4月9日,马俊海、马一祥请教马文林授意留住赵亮。”然而,人所共知,老山峁发生账务事的几天中,马文林远在延安,从始至终都未到过老山峁,据老山峁村民马俊海、马守元等诸多证人一致证明:关于老山峁留赵亮的事,谁也没有通知过马文林。因为老山峁的账务问题与马文林毫无任何关系,何况,那时候,农村人谁也没有手机电话可以随便通话。所以说,实际上,所谓老山峁群众扣留赵亮之事,马文林从始至终毫无知晓。由此可见,原审机关凭空枉罗罪名,陷害无辜,法纪难容!
三、原审机关给马文林定罪判刑所依据的主要证据,均系采用非法手段取的非法言词证据,应依法予以排除。如1999年10月底,原审机关出动五辆警车,将给辩护律师提供过证词的马文斗等诸多证人,一律被拘押到公安局看守所,负责起诉的主诉检察官王海林、张旭东和主审法官冯太琦等直接非法审讯,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令他们违心改变证词,原审机关采用暴力逼取的非法言词证据给马文林定罪判刑的枉法事实,由律师调取的马文斗、马俊海、马守元等人的证人证言足以证实。同时,控方提供所有证据的证人全部没有出庭作证。显然,这些非法证据应予推翻,应依法宣告马文林无罪。
四、经著名刑法学专家教授研讨论证马文林不是有罪而是有功。
此案经陕西省律师协会、省法学会邀请我省14位著名刑法学专家教授,进行研讨论证,一致认为:“马文林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在接受农民委托后,利用村镇集市,原原本本向农民宣传中央‘减负’文件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农民运用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这正是我们党所期望出现的依法治国的法制道路,是一种有益于改革、稳定、发展的行为。党和政府应鼓励这样的人和这样的行为,如果不这样,党和国家就完了”、“起诉和判决认定的事实恰恰证明了马文林没有犯罪”、“马文林不是有罪,而是有功”、“子洲法院违法办案,强加罪名不能成立。”(详见著名法学专家教授“研讨论证纪要”、“法律意见书”等三份文件)。
五、此案引起全国众多新闻媒体和律师团体的关注和声援,激起了广泛而强烈的反响和义愤!
由于原审法院极其明显的违法办案、枉法裁判,引来众多新闻媒体的调查采访,尽管子洲县委、县政府做贼心虚,害怕新闻曝光,出面堵截扣留记者,并采用虚报案情的卑劣手段,蒙骗省、市主要领导,通报陕西境内新闻媒体不准刊发曝光,但仍然有《法制日报》的几位记者采写的真实报道,分别在山东《威海晚报•东方法案》、《南方法制》报、中央《法制日报》等新闻报刊,分别以《主持正义为何被判刑五年》、《宣传中央“减负”政策有罪吗》等整版篇幅的曝光新闻,公开披露了子洲法院、榆林中院,明知马文林无罪,却故意违法办案、强加罪名、枉法裁判,恶意制造冤案、陷害无辜,公然亵渎国法刑律、侵犯人权的枉法渎职行径!在全国造成了广泛而强烈的反响!严重损毁了我国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在陕北老区,甚至在全国激起了广泛而强烈的民怨和民愤!
六、马文林为老区农民“减负”维权诉讼是正义之举,他的冤案就是我们陕北老区数十万农民的冤案,此案能否纠正平冤,直接关系着陕北老区社会能否和谐稳定!
我们还要声明,马文林的冤案绝不仅仅是其个人冤案,他为我们老区农民“减负”维权诉讼代案,并不辞劳苦,无偿进行法律咨询,积极引导农民依法维权,老区广大农民有口皆碑,妇孺皆知。我们子洲农民依法“减负”维权诉讼得到中央的认可,中央电视台《从“窑洞”到法庭》的新闻调查足以证明,子洲县成为西北地区首个取消农业税的县份亦可印证。党和国家的英明政策印证了马文林同志为老区农民“减负”维权诉讼是正义之举。他代表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深得民心,万众拥护!然而,子洲农民的维权诉讼活动却遭到腐败势力的报复陷害,残酷镇压!从1998年元月至99年夏季,先后对农民诉讼代表马文洲、刘玉梅、马忠义、马文斗等20多名无辜农民被非法拘捕入狱,判刑、劳教或刑拘取保,至今冤案未平!马文林受农民委托,为众多无辜受害农民赴京上访讨个公正的说法。就被子洲县公安局事先委托的北京市公安局13处民警非法扣留(未出示任何拘捕手续)。7月12日,子洲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将他批捕并押回子洲。公安、检察联合询问马文林,但却拿不出任何犯罪事实证据。马文林更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自己何时何地因何事拘禁过谁。然而,他们竟然恶意扭曲事实,甚至凭空捏造,枉罗罪名,以所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拘禁罪”判刑五年。因此说,马文林的冤案也就是我们陕北老区子洲县数十万农民的冤案!此案能否尽快得到纠正平冤,直接关系着陕北老区数十万农民强烈的民愤能否平复!直接影响着整个陕北老区的社会能否和谐稳定!
七、冤案事实明明白白,省、市法院,明知冤案,却故意拖延压案,公然渎职枉法,恶意长久致冤!
如前所述,马文林的冤案事实真相早已大白于天下:其一、原审裁判认定的所谓犯罪事实均不构成犯罪;其二、原审判决用以定罪的证据,均属非法证据,而且,依法应当出庭作证的证人均为出庭作证,显然,所有非法证据都应当予以排除,马文林当然无罪;其三、此案经我省14位著名刑法专家教授专题研讨论证,一致认为马文林不是有罪,而是有功;其四、此案经众多新闻报刊整版篇幅的新闻曝光传播,马文林的冤案事实早已大白于天下,激起全国各地广泛而强烈的反响和义愤!然而,就是这样一起明明白白的冤假错案,历经十余次上访申诉,竟被省、市两级法院,故意无限期拖延压案,先后八次上下批转,互相推诿扯皮,渎职枉法致冤,长达将近十五年之久!竟然又枉法驳回申诉,妄图永久置冤!特别令人费解的是,2008年,当马文林的冤案申诉得到当时的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赵乐际的亲笔批示,随后又得到温家宝总理的批转,而省高院竟然还是再次推诿不予立案再审,又一次批转到榆林中院拖延压案两年之久。
当2010年,省高院再次受理审查此案时,刑三庭负责查案的赵敬轩法官收到委托律师调取的马文斗、马俊海、马守元、王雨祥等10位证人的新证据后,在与当事人马文林第三次谈话时兴奋地说:老马,你放心,有这10份新证据,你的案子就可以查清了。然而,不久后又传来不幸消息,省高院领导根本不管查案的事实真相,院领导又一次批转下推到榆林中院继续拖延压案(系省高院第四次批转推诿)无限期置冤!如果追究责任,前任院长安东同志当然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综上事实,子洲、榆林法院,公然亵渎国法,恶意制造冤案,肆意践踏宪法,任意侵犯人权!而陕西省高院的高层领导,明知基层法院枉法制造了震惊全国的涉农大冤案,不能主动监督纠正,反而蓄意包庇纵容,三番五次,推诿压案,以强权长期置冤,从而形成了省、市、县上下一统的司法腐败体系。基层法院任意制造冤假错案,而省高院位高权重,一手遮天!践踏宪法原则,丧尽司法良知,任意出入人罪,置冤陷害无辜,上枉国法,下致民怨,影响极其恶劣,民愤广泛而强烈!严重损毁了国家司法公信力,贻害深远而久长!由此可见,陕西的司法腐败已达登峰造极,陕西境内可说是黑暗无边!简直令我们陕北老区广大农民不得不产生致疑:榆林中院和陕西省高院还是不是我们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因为众所周知,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公平正义、纠正冤假错案的系列指示和政策,早已在举国上下贯彻落实,深入人心,而唯独陕西高院,对马文林冤案的申诉,一而再,再而三,公然亵渎国法,滥用职权,枉法置冤,与党中央关于公平正义的系列司法政策相对抗!司法权威专家有言:“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司法腐败是罪丑恶的违法行径!”正如最高检察院宋寒松厅长在“法治讲堂”讲述的:“司法腐败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天敌,也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重要原因。”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陕西的司法腐败致害马文林无辜长期蒙冤,不仅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还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自从马文林蒙冤入狱以来,群众纷纷议论说:“子洲县变成了当代黑社会!”因为党的政策,国家法律在子洲县根本无法贯彻执行!例如,农民诉讼代表马文洲、马忠义、苗忠艾、李清格等20多位无辜农民,曾被蒙冤拘捕、判刑、劳教,当他们含冤申诉时,省、市县司法机关异口同声地说:“如果马文林的案子平不了,你们谁也不要想平反!”因此,群众说:子洲县可说是“典型的现代黑社会!”因此,我们陕北老区广大受害农民,满怀血泪冤愤,将陕西的司法腐败,向中央政法机关提起举报,同时对马文林同志所遭受的深重冤案申告平冤。
八、习总书记的英明政策鼓舞我们反腐申冤。
从十八大以来,纠正冤假错案进入了历史新阶段,习总书记严肃强调:“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会议上指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不仅严重败坏政法机关形象,而且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并强调“旗帜鲜明反对腐败,是政法战线必须打好的攻坚战。”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强调要求:“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工作报告,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纠正办案中冷硬横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特别强调要求:“中央政法单位要公开设立举报网站,第一时间受理符合要求的网络举报,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上网、微信等方式,举报司法腐败问题;加大对政法系统违法违纪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一查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加大公开力度,对查处的违法违纪和腐败案件,要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孟书记最近又强调:“要着力解决人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整合信、访、网、电等诉求表达渠道,推进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而且,积极部署开展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组织信访督查专员包案下访等。
尊敬的中央政法机关各位领导:当我们通过现代新闻媒体,得知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发布的以上系列性阳光司法政策,真象光芒万丈的红太阳照射在祖国大地上,驱散了笼罩在我们冤民百姓头上的阴霾云雾,我们心明眼亮,理直气壮!因此说,习总书记英明指示的司法政策,鼓舞我们敢于大胆地举报司法腐败,理直气壮地申告平冤。尽管陕西的司法腐败势力位高权重,但是,主持正义,清白无辜,根本无罪的马文林,竟被司法机关公然枉法治罪长期置冤的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从基层法院到省高院,公然渎职枉法,陷害无辜的司法腐败劣迹,历经十多位著名刑法学专家教授研讨论证,随即通过多家新闻报刊整版篇幅的新闻公开曝光传播,可以说,从长城内外,到大江南北,天下皆知。在此还应说明的是,当马文林冤案已经经专家研讨论证,新闻曝光,万众皆知的情况下,省高院明知冤案,竟然还是三番五次推诿扯皮,拖延压案长达15年之久,最后竟公然无理驳回申诉,枉法长期置冤!而这期间,正是安东同志时任陕西省高院院长,主持决策的首席大法官,那么,对马文林的冤案申诉,公然舞弊,枉法置冤的司法渎职责任,岂能推卸吗?
综上所述,我们对陕西司法腐败的举报,铁证如山,无可辩驳!为马文林冤案的平冤申告,事实清楚明白,证据充分确凿,我们申告代表一致认为,我们为马文林冤案申告的事实和理由,光明正大,可以经天地,见日月,绝无虚假!若有虚捏假造,我们愿负法律责任。
尊敬的中央政法机关各位领导:
马文林所遭受的奇冤重案,非同一般司法腐败所致害的冤案。而是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子洲、榆林腐败势力,为了打击镇压广大农民“减负”维权诉讼活动,对农民诉讼代表和委托代理人恶意报复陷害而故意枉法制造的政治陷害案。手段特别恶劣!社会危害特别严重,民怨民愤广泛而强烈!恳请中央政法机关能够高度重视并能够直接派遣专案组深入基层查证核实,为民伸冤,平息民愤!
此 致
中央政法机关并中纪委各位领导
申告人:陕北老区子洲县18名农民代表:
王雨祥 王万江 景仰会
马丕贵 乔凤海 苗忠爱
马守元 马兆忠 贺李生
王兴卫 张凤鸣 李福财
郭加虎 李清格 马雄和
高加柱 马忠义 马 琴
于2014年9月9日书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