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年1月20日,谢文飞已经超过了侦查期限,公安局未给看守所延期羁押手续,广州公安已经对谢文飞超期羁押。
据谢文飞的辩护律师谢阳说:1月20日,谢阳律师携带全部手续到看守所要求会见,在办理手续的窗口被告知现在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会见需得到办案单位的批准。
谢阳律师表示:羁押期限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侦查期限,该案应当进入公诉阶段,故要求会见。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公安没有办理延期羁押的手续,属于超期羁押,但他无能为力,建议谢阳律师去找办案单位。
谢文飞是因为声援香港于2014年10月4日被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后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逮捕,被羁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按照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刑拘的最长期限是30天,加7天到审查逮捕期限,刑拘被羁押最长应该为37天,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又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期满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共计97天,如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应当有相应到法律文书,否则就是超期羁押。
谢文飞10月4日被刑拘,至今已经106天,看守所明确表示没有延期文书,因此,广州公安已经涉嫌“超期羁押”。
广州市公安局总机0208311668,国保经办人李竞(告知已交预审队)13725292663,预审大队0208644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