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
我们8名学者、律师和公民于2015年1月17日发起网上签名联署活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提出《关于撤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次提高成品燃油消费税决定的建议书》。
我们的行动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依法、有序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之权利的正义之举,得到了全国各界民众的热切关注和积极响应,连日来已有两千余人参与联署签名,还有不少公民发表签名感言,赞誉这一行动。
我们的行动也曾得到网易新闻和一些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的关注和支持,给予报道或转发;但却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压制和封杀,网易新闻、微信公众号和我们发布建议书的有道云笔记、博客等相关文章相继被删除。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大政方针,而有关部门却如此害怕、限制或打压民众的批评和建议,这种行为与党的“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方针是格格不入、背道而驰,甚或是公开抵制的。为此,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寄发建议书和第一批2160人签署名单的同时,以我们8名发起人的名义作此公开信,再次吁请全国人大、中央政府重视民众的呼声,及时、认真查处违法提高成品燃油消费税的事件,督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立即纠正其违法行为,撤销其三次调增消费税税率(额)的枉法决定,将依据该枉法决定向消费者多收的税费返还给消费者,并向全国人民赔礼道歉(作为公民——国家的主人,我们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顺应民意,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代表执政党作出的“人民追求幸福生活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的政治表态和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与“依法、依宪治国”的总要求,爱惜公民的爱国之心,保障公民参政、议政的宪法权利,从高层开始,做实践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带头人,及时回应公民对此事处理的强烈期盼。谢谢!
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潘甘平,手机15306822789;邹丽惠,手机13950309665。
回函地址和收件人:福州市仓山区横江支路江南水都意境5A-3#楼1层06店面 福建烨阳律师事务所 邹丽惠
致信人:
潘甘平 浙江湖州 学者
邹丽惠 福建福州 律师
许思龙 云南昆明 律师
吴 淦 福建厦门 公民
余洪明 福建厦门 企业人员
戴振亚 福建厦门 企业人员
叶志鹏 辽宁沈阳 退伍军人
杨名跨 云南昆明 律师
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