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陈刚报道)2015年一月30日,吉林省上访维权人士邓志波北京久敬庄遭当地一杨姓信访局长等四人的野蛮截访,在反抗过程中邓志波心脏病突发,四名截访的为逃避责任,不顾邓志波的死活扬长而去,经救治现邓志波已脱离危险。
邓志波原是国有吉林省九台市营城煤矿的一名员工,因举报在煤矿改制破产过程中官商勾结大肆侵吞国有资产遭当地一些腐败官员记恨,2005年7月邓志波被已莫须有的罪名劳动教养一年,当地一些害怕罪恶暴露的贪官企图置邓志波于死地,买通劳教所的看守,违背基本的人道把身体康健的邓志波和一些乙肝患者关在一起,致邓志波劳教所内被传染上乙肝,由于没有得到任何的医治和严重的营养不良,导致邓志波的乙肝恶化成肝硬化,因无钱医治几次危及生命。
因邓志波维权意识明确、维权意志坚定,为现行体制下的公权所不容,他多次遭公权力的无辜迫害,2013年5月18日走在北京街头的邓志波遭北京警方抓捕。构陷寻衅滋事的罪名刑拘37天,由于在看守所内无药可服,致他的肝硬化近一步加重,一度危及生命。
现在在公权力的野蛮迫害下,本就多病的邓志波又添新疾,对于他来说就是雪上加霜,但邓志波表示不会屈服,会顽强地抗争下去,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权益。
下附邓志波自己的控告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吉林省九台市营城煤矿下岗职工, 实名举报人邓志波 我因向中央有关部门领导举报、国企煤矿在破产期间,部分领导,利用职权、官煤勾结, 搞官办矿,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事实而遭到打击报复,将矿工代表十三人拘留教养,释放后,代表继续进京向中央领导反映问题,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在2005年7月27日,又将两名矿工代表强行送进劳教,一年至一年半。 [有劳教书为证] 吉林省饮马河劳教所,恶意陷害举报人, 将举报人和患有黄胆型肝炎混合在一起食宿, 二个多月后,举报人被传染乙型肝炎大三阳, 现在肝脏多处严重损害,
肝硬化, 肝襄肿, 无钱医治,生命受到了严重威胁,只好长期住在北京与腐败分子斗争到底。[有吉林省长春市和九台市和北京各大医院一切病历为证]
举报事实如下:
一、吉林省九台市营城煤矿根本不具备破产条件,按原煤炭部1994年211号文件规定的3个破产条件,[有文件作证]营城煤矿哪一条都不具备,部份领导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欺上瞒下,向中央谎报实情,采用欺骗手段,硬把煤矿推向破产工程。
二.营城煤矿破产前有职工家属六万多人,十二个基层科技单位,一个现代化的中型矿井,经济评估国有资产4.6亿元人民币。现代化的中型矿井刚投产十年(1991年投产),总投资3.5亿,储量为7420万吨,开采量为4500万吨。按每年40万计算,还可开采100多年,这样年利润一亿多元的现代化矿井,就这样破产了。
三、2003年3月份原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化臣,趁此机会大搞产权交易,官煤勾结, 搞官办矿与博维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逢良相互勾结,利用吉林省营城煤矿进入破产清算之机,先以吉林龙华热电股份公司的名义与政府部门签订重组资产协议,将价值4.6亿元的国有营城煤矿的股份以1987万的低价收购(按照法规规定,国有破产煤矿的股份应当优先由破产企业的原职工购买, 他们不样下岗职工重组, 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然后,周一手策划让龙华公司与博维公司签订虚假协议,以龙华公司欠博维公司1978万元的名义将该公司所有的营城公司的55%的股权转给博维公司。至此,一个本应当由破产企业职工共同享有的巨额资产,竟由一个民营个体老板买走。营城煤矿破产,国家支付上亿元安抚近几千名下岗工人,工人们仅得到几千元至一两万元的补偿, 到现在一半下岗职工养老保险交不起。
四、在破产期间有权的领导,营私舞弊,以万元的价格买卖为矿工办事职业病,工伤待遇,还有一些破产前开除工职的人员,私改档案的和工龄的,办理提前退休的,他们为了销毁证据,把档案室烧毁、更为蹊跷的是,煤矿一进去破产程序,矿财务科金库被盗两次,时间分别为2002年5月和8月。煤矿财务科金库保管着各种帐册、工资明细表设备外借欠条,请长假人员及挺薪留职人员的工资单(这些人员近千人,工资照做,钱即被矿长等人分掉)。还有一万多元现金和个人金银首饰,以及化工厂化验用的白金锅(价值25万)金库被盗以后,现金和贵重物品都没有丢,白金锅也沒丢,相关人员的工资但等重要经济凭据却不翼而飞。案发后九台市公安局草率处理一下,不了了之,财务科位于矿办公楼二楼,一楼有公安科值班室,又有门卫,更夫,三楼还有矿长值班,先后两次被盗,专丢帐册,借条,工资单,就是不丢钱和金银物品。领导也不过问。在这个世界,恐怕都是一个奇案,这说明了什么?难道不够说明这其中隐藏一个大猫腻吗?请求中央领导能够重视此案,如能揭开这个盖子,我可提供证人、证言、证据。如我反映的问题不付,我可负法律责任。涉及人员太多,职位太高,请求由中央一级领导亲自处理,给我们六千多名下岗矿工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为盼!
吉林省九台市营城煤矿实名举报人邓志波